『壹』 上海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辦理機構: 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 申辦對象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申辦手續: 辦理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或者一方為本市常住戶口,另一方為外省市戶口的,由其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發證。 辦理依據: (1)《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 (2)《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 (3)《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有關條款的應用解釋 孩子戶口在什麼地方就到該地的社區或派出所辦理獨生子女證,沒有獨生子女證也可以取得派出所的相關戶籍證明(列印隨員的戶籍頁,本人的外省市居民戶口簿(含首頁)或戶籍證明和有效身份證(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居住證》隨員的還應提交 《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主證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兩份)等辦理居住證的必須資料,在上海先辦好自己的《居住證》,再為隨同來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領《居住證》隨員。持有《居住證》的人員,其《居住證》的有效期在一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請子女在本市就讀。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由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具體相應接收條件的學校就讀。
『貳』 隨遷子女遷入上海市戶口,一定要獨生子女證才能遷戶口嗎不然就不給遷戶口是嗎
夫妻終身自願只生育或者收養一個子女,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或者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請領取《光榮證》的,原則上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女方戶籍為鐵西區、和平區、瀋河區、大東區、皇姑區的,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辦理。
一、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步驟
第一步:申請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區)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領取或者由「沈陽人口網」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填寫申請理由。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後,由夫妻單位予以初審確認,沒有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委員會初審確認。
第三步:由社區或本人將審批表送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
第四步:報區、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並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要件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婚姻證書或者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收養的出具合法的收養證明、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有居民身份證的,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叄』 上海戶口有獨生子女證的去哪裡領錢一年是多少
按照上海市最新規定,自2011年1月1日開始,獨生子女費由原來的2.50元/月調整至30元/月。如回果小孩已滿16周歲,則不再支付。答享受此待遇的員工必須是上海戶籍。
1. 請提供光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小孩的出生證復印件。
2. 支付起始日期:小孩的出生日期和員工的入職日期孰大原則。如小孩出生日期是2010年12月5 日,員工入職日期是2011年2月1日,則從2011年2月1日開始支付。
3. 2011年1月1日以前的部分,按照2.50元/月支付。2011年1月1日以後的,按照30元/月支付。
可在工作單位領。如無工作單位的,請到居委會。
夫妻雙方都可領到每月30元。
之前沒有領到的,可補,但單位只會發你進單位之後的 那一部分。
『肆』 外地戶口老人投靠在上海已擁有常住戶口的獨生子女,如何辦理老人投靠子女遷戶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所需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辦理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的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4)上海投靠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按照《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文件精神,以下2種情況可以辦理「老人投靠」:
1、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2、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伍』 辦上海戶口需要獨生子女證
你是外地戶口遷入本市??是什麼性質的遷移啊?是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父(母)親戶口、還是其他什麼情況?
每種情況的需要材料都不一樣的,並不一定都需要獨生子女證。
『陸』 外地媳婦遷戶口到上海需要獨生子女證嗎
(一)形式標准
提供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騎縫章,並由申請人(監護人)、受理民警雙方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該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因單位存檔等原因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原件的,其復印件上必須由單位確認是否與原件一致,並加蓋該單位的行政公章。
(二)行政審批申請材料目錄
1、外省市人員投靠本市配偶戶口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並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法院判決、監護公證等)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監護人)及入戶接受人[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因本人患有嚴重疾病或年邁體弱等原因而無法前來辦理相應手續的,應以法定委託的形式,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前來辦理。委託書應寫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並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特殊情況需出具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5)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特殊情況需提供辦理申請、變更房地產權證的全部申請審批材料包括合同等);
(6)經民政部門審核過的材料須附該部門的審核手續;
(7)少數民族人員,還須提供少數民族身份的有效憑證;
(8)申請人的父母若原為本市知青、支內、支邊外遷的,須提供其父母知青、支內、支邊的依據及父母子女關系的原始憑證(如:父母結婚證、老戶籍資料、職工登記表、兄弟姐妹來滬審批資料等);
(9)申請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應註明:姓名、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10)申請人在當地有無工作單位的相關有效原始憑證(如: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服務卡等無業憑證、與單位脫離關系的原始憑證及當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出具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及參加社會保險起止日期的證明」和歷年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清單對帳單等原始憑證、養老保險手冊原件);
(11)申請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子女情況的證明,必要時需區縣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12)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原始憑證(如:結婚證、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目前婚姻狀況的證明等);
(13)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原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14)申請人配偶的全戶戶籍資料,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來滬的需附上來滬落戶的審批材料;
(15)提供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准生證及兒童預防接種的原始憑證(必要時還需出具其母親在醫院的產前檢查、分娩記錄的憑證和與其父母有無血緣關系的司法鑒定),其子女的就學情況原始憑證(如:畢業證書、學籍卡、目前就讀證明等);
(16)需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柒』 新上海人獨生子女父母戶口為什麼不能投靠子女
按照你這樣的情況,不能被定為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的定義是父母只生育了一個孩子,但你的父母生育了兩個,所以,你是不能算獨生子女的。而只要你沒有獨生子女證明,就不能享受到第二胎政策。
『捌』 小孩隨遷上海戶口必須要辦獨生子女證嗎
1、辦理戶口遷移不需要獨生子女證; 2、你老公是否獨生子女?如果是,就可以申請生育第二胎,否則,你們即沒有生育第二胎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