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能享有集體土地徵收款分配嗎
好像能
2. 農村被政府徵收的集體土地補償費,獨生子女是否應該享受雙份利益
我國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從該法可以看出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四)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又如《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享受下列獎勵與優惠: 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 可見,對獨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時是否增加補償費是由各地自己制定的。
3. 城市獨生子女能享受土地補償款
城市戶口的人,不能享受農村的土地補償款。
4. 集體土地徵收獨生子女怎麼分配
根據村裡的政策決定 屬於村民自治
5. 獨生子女在農村土地徵用款分配方面是不是可以
獨生子女獎勵制度從2016年起已經被取消了,以前享受到的繼續享受。
6. 2016年後農村賣田地款獨生子女能分兩份嗎
不能!獨生子女由國家補助,土地徵收款屬集體的,由集體分配,獨生子女在集體利益方面沒有特權!
7. 獨生子女是否能多領一份土地款
原則上講,來不能。
因為土地補償源款都是按照土地數量補償下來的,應該按照「土地與人口的關系」合理確定分配方案。如果獨生子女多領一份,其他人員就會相對少獲得一些,雖然少不了多少,但在法律上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8. 獨生子女是否有權分兩份征地款
各省的計生條例對獨生子女的獎勵規定不一樣。
比如福建省計生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享受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按照福建的政策就是可以分兩份征地款。
具體可以查詢一下當地省計生條例中的獎扶優待方面的內容。
9. 獨生子女證分配土地款打官司能否打贏
這個的話要看你有沒有證據,有證據的話是可以打贏官司的。
10. 農村獨生子女土地分配
你說情抄況各地規定不同,大多數省份規定,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還享受多方面的優待,其中有一條: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如山西省和陝西省等。但對於分配荒山土地的並沒有明確條例規定,請通過鄉鎮政府進行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