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農村戶口父母投靠成都農村戶口子女入戶可行嗎
需要村民(一般是部分代表,可以找熟悉的人簽字同意)、村委會和鄉鎮同意批准,但回考慮到答村民的集體利益,所以即使批准了應該不會允許落農業戶口,只會同意落非農業戶口,這樣也就分不到宅基地和農田,以後因規劃房子土地被佔用了也得不到賠償
⑵ 農村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可以,按規定父母可以投靠子女遷戶口,所以農村父母可以投靠子女遷戶口。但是告訴你投靠子女遷戶口是有條件規定的,因此能否投靠子女遷戶口必須去子女戶籍地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
⑶ 農村戶口的父母能投靠農村戶口的子女嗎
可以投靠,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戶口遷移分四各情況:市內遷入;市內遷出;市外遷入;市外遷出。 市外遷入 外埠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戶口應向其配偶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周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外遷出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趙婧推薦
⑷ 父母戶口在農村,想投奔子女轉成城市戶口,如何辦理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版》第3條:男權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身邊無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該城市落戶。
《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第3條第4款:在小城鎮范圍內居住的農民,土地已被徵用,需要依法安置的,可以辦理城鎮常住戶口。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有關農村落戶問題的請示的通知
》
一、要切實保證公民居住的合法權益。對因與城鎮職工、居民結婚,而被當地生產隊擅自注銷戶口的,應即恢復戶口。對被遣送回鄉的長期流浪乞討人員,已經注銷戶口的,注銷地應給予恢復戶口。對不符合規定而遷往城鎮的農村戶口,雖辦了遷移手續,而不能落戶的「口袋戶口」,遷出地應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今後凡遷往城鎮的農村戶口,遷出地必須憑城鎮的《准予遷入證明》辦理遷移手續;沒有「准遷證」的,不得擅自將農村戶口遷往城鎮,更不允許找任何借口將其戶口強行注銷。
⑸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5)父母外地農村戶口投靠子女落戶政策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⑹ 我父母農村戶口投靠子女,我想把他們的戶口遷到城裡,在城裡享受什麼待遇有低保什麼保險的嗎
待遇和城市戶口是一樣的,但是低保需要重新申請才可以。
申請步驟:
按照國務院發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⑺ 外地農村戶口的父母可否遷投靠到戶口在京的子女
如果你母親年滿六十周歲,並且老人的生活主要有你照顧和贍養,那麼,你就可以帶著有關證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會得到批準的。
⑻ 農村父母投靠城市子女戶口怎麼辦理
只要你的父母已經年滿六十和五十五歲,父母的生活來源主要靠你供養,那麼你就版可以向當地管界派出所寫權出書面申請,說明將父母的戶口需要遷到沈陽的理由,派出所接到你的申請,需要得到上一級戶口管理部門審批,批復後就會將准遷證交給你,你就可以將父母的戶口遷來了。
現在已經不是像前那樣復雜了,但有些證件還是要帶的,像戶口本、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等。
⑼ 父母是外省農業戶口,要投靠北京農業戶口的子女,需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目前政策,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是:離、退休老人,幹部男滿60歲,女滿55歲;工人專男滿55歲,女滿50歲。投屬靠人戶口所在地市、縣范圍內無子女且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直轄市、省轄市、地級市、縣級市的市區無子女。滿足條件的請到欲投靠地派出所咨詢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