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有正式工作,父母是否可以辦低保
要,對於父母沒有低保的相親對象,哪怕他家裡面很有錢我也從來都不理會的,要知道,醫院是會吃人的
② 父母低保和子女戶口有關系嗎
父母低保與子女戶口有關。
我國城鄉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提內出申請。
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容件之一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並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2)子女讀私立父母可以辦理低保嗎擴展閱讀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③ 子女的家庭會影響父母領取低保嗎
低保應該針對的是個人;不會針對父母,子女,姊妹。就是說;你的父母現在居住的地方;不是很豪華,加上是殘疾人。享受低保;這就說明;如果他們的居住條件改善,收入改善。就會解除低保。。。這就告訴你。你回家建房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你父母的房子推到重建。那樣就屬於你父母的房子有改變。。你可以在別處建房;靠你父母近一些的地方建。這樣可以方便照顧你的父母。。
算卦街;開陽;八字算命起名改名風水。
④ 子女在事業單位,父母就不能享受低保是嗎
一、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 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報資料:
1.本人申請,並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需明確是所在地戶籍);
3.導致貧困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病情證明、受災情況證明等。
4.家庭收入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並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採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5、從批准之月起發放低保金。
⑤ 子女的收入與父母能享受低保有關系嗎
按當地標准執行。子女收入加上父母不能超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如女兒每月工資2000元,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是600元。女兒十父親十母親=1800元就不能申請低保。
⑥ 父母退休子女能辦低保嗎
父母退休,子女能否辦理低保還需要考慮家庭總體情況決定。專
低保戶申請,是以屬家庭為單位,通過考慮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公民父母退休的情況下,還會根據孩子是否具有經濟收入,家庭狀況如何才可以判斷是否滿足低保,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社區。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條件。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各地要根據當地情況,制定並向社會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體條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標准體系。同時,要明確核算和評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的具體辦法,並對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履行相關法定義務提出具體要求。
科學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健全救助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法、恩格爾系數法、消費支出比例法等測算方法,動態、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應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相對統一的區域標准,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區域差距。
⑦ 子女有工作了,父母還能辦理低保嗎
一、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 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報資料:
1.本人申請,並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需明確是所在地戶籍);
3.導致貧困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病情證明、受災情況證明等。
4.家庭收入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並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採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5、從批准之月起發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