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省計生委出政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多一人份政策,村裡說我離異只能給半人份,合法嗎
夫妻終來身自願只生育自或者收養一個子女,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或者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請領取《光榮證》的,原則上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女方戶籍為鐵西區、和平區、瀋河區、大東區、皇姑區的,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辦理。
一、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步驟
第一步:申請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區)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領取或者由「沈陽人口網」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填寫申請理由。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後,由夫妻單位予以初審確認,沒有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委員會初審確認。
第三步:由社區或本人將審批表送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
第四步:報區、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並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要件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婚姻證書或者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收養的出具合法的收養證明、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有居民身份證的,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 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專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屬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⑶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手續、證件和證明
辦理獨來生子女證一、應自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⑷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三)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四)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註: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二)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四)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六)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九)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⑸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退休後領出獨生子女金城鄉有差別嗎
堆在國家提出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給予的優待,農村戶籍和城市戶籍標准不盡相同,具體要看所在省市的規定。建議直接咨詢當地計生委。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三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去哪辦
關於印發《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人口發〔2011〕85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口計生委(局),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人口計生委:
為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工作,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制定《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均應當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可以在我省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及優待的憑證,夫妻各持一證。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生育或依法收養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四)夫妻依法生育或收養多個子女,其子女死亡後,現存一個子女的,且現存子女未滿18周歲或女方未滿49周歲的;
(五)離婚或喪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規定的。
第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批。
第七條 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雙方戶籍都在我省的,可以選擇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非我省居民,向我省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一方為我省居民的,向我省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獎勵待遇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夫妻一方為我省居民,另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其境外還有子女且不在國內定居的,該子女不計入夫妻現有子女數。
第八條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到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網站領取或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
個人填表後,由夫妻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予以確認。村(居)民委員會可以提供代辦服務。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批准,並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審批時間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
第九條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下列佐證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二)現有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收養子女的收養證明;
(三)本人現有一個子女的聲明;
(四)夫妻與子女近期二寸免冠合影四張;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三份;
(六)夫妻及子女三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七)戶籍地和現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現住地鄉(鎮)或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第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內頁照片和審批機關處加蓋審批專用章和經辦人章。
第十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永久性存檔,並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名單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規劃與信息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具體管理工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信息納入黑龍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三條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建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檢查監督制度。各市(地)、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每年應對本轄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情況進行一至二次檢查。
第十四條 獎勵費的發放情況應記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換領、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因婚姻關系變動的;
(二)公民姓名變更、《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遺失的;
(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
(四)符合換領、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它情形。
換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交還原證件;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領取過證件的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
(一)申請再生育子女的,自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再生育申請之日起無效;
(二)違反規定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為發生之日起無效;
(三)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自始無效;
(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出現擅自塗改、失頁、無編號、未加蓋審批專用章、經辦人章的;
(五)不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它情形。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或當事人自願退回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七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免費發放。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製作、發放、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買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編號。編號為十四位碼,第一位為證件區別碼D,第二至三位為年度碼,第四至十位為市、縣、鄉級區劃代碼(與國家地址編碼一致),第十一至十四位為順序碼。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所使用的未滿、以上等均包含本數。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黑龍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⑺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證 有什麼不同有什麼相同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與獨生子女證是一樣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7)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擴展閱讀:
從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補辦《光榮證》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有: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者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者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者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的佐證材料。
⑻ 獨生子女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獨生子女來證一、自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⑼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幾本
只有一本的,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共同持有。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夫妻的憑證。
第三條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⑽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河南)
摘自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辦的河南人口網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程序及獎勵政策如下:
一、辦理機構: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二、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日
三、辦理流程:
(1)發放對象: ①一對夫妻只生育1個子女的;②一對夫妻按規定有兩個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個子女的; ③獨生子女死亡後,再生育1個或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
(2)申領程序: ①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②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③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①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十元以上,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從財政撥款中列支,其他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承擔;是農村居民的,由鄉(鎮)、村發給,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是城鎮無業居民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是城市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②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③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優待;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④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獎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政策依據:《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及《實施細則》,豫計生政字〔2001〕16號文件《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工作規范》)
註:出生證明,准生證,〔還要加蓋父母雙方單位的章〕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父母雙方原件,復印件〕父母及小孩合影,到所在鄉政府辦理,更准確的是否收工本費,收多少,應先給您當地計劃生育部門打電話咨詢。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