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二婚子女可否辦獨生子女證

二婚子女可否辦獨生子女證

發布時間:2021-01-29 06:17:14

『壹』 再婚家庭一個孩子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再婚前你們各方都沒有孩子就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如果其中有一方有孩子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貳』 離異再婚後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條件

1.你鐵定了已經算是一胎了。(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2.如果你的另一半是未婚。或者結婚未生子。或者結婚生子沒判給她/他。(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如果你們再養育1胎,就不算獨生子。(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3.如果你的另一半帶了一個孩子來,那你們就是2個鐵定不能辦理讀生子女證。
如果想要再要孩子,那就是2胎。(要罰款很多錢的哦)

『叄』 離婚了怎麼辦獨生子女證

一、自願終身只生抄育襲一個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證夫妻具體對象包括:(1)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2)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的;(3)依照本條例規定生育了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結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此外,屬於下面三種情形的也可以單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離婚者且只生育一個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沒有再婚的一方。 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符合領證條件的夫妻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核並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審定,以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名義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肆』 夫妻離婚後再婚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在年1月1日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sc.gov.cn/10462/12771/2016/6/25/10385599.shtml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jl.gov.cn/xxgk/zc/zcjd/201605/t20160513_2263296.html
(二)關於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題。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伍』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證需要重新辦理嗎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證不需要重新辦理。

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後其獨生子女證依然有效,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另一方也可按規定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不受年齡限制。

(五)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可不受年齡限制。

第十二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從當月起停止對原持證人的獎勵優待。

持證人不按規定交回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並書面通知原持證人所在單位或村(居、社區),追回原持證人不應享受的獎勵費。

(5)二婚子女可否辦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申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證》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補辦程序:

1、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

2、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

3、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獨生子女證》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陸』 二婚沒帶子女能辦獨生子女證書嗎

二婚沒帶子女辦獨生子女證:1、雙方有一方,沒有生育子女的。2、雙方均未生育子女的。3、離婚雙方均有子女的。前二者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後者(3)是不可以辦理。

『柒』 我是二婚,沒帶子女來,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按照下面的條件是不可以的。
關於申請獨生子女證的解答如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不可以領證的情況:(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捌』 再婚家庭如何辦獨生子女證

再婚後我帶一小孩,夫的小孩對方帶,也就是我們現在只有一個小孩子,這種情況能不能辦獨生證?到所在區問時,沒有依據就說再婚的不讓辦

『玖』 再婚家庭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閱讀全文

與二婚子女可否辦獨生子女證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秀孝順的贊同結尾 瀏覽:128
給90歲的老人按摩 瀏覽:955
現階段有什麼養老金保險 瀏覽:50
社保養老金交多少一年 瀏覽:986
中國現在最長壽的壽星在哪裡 瀏覽:712
老人腳趾骨折多久能走路 瀏覽:33
基本養老待遇差的意思是什麼 瀏覽:949
老年人卧床酸痛用什麼葯 瀏覽:802
老年痴呆的人數 瀏覽:44
重慶長壽旅遊攻略 瀏覽:811
染色體檢查多久出結果試管嬰兒 瀏覽:929
蚌埠電力公司退休能拿多少養老金 瀏覽:684
樂清養老金 瀏覽:837
重陽節知識競賽的策劃方案 瀏覽:181
體檢科又叫什麼科室 瀏覽:722
我的長壽花夏天怎麼不長 瀏覽:236
80歲老公愛愛 瀏覽:200
兒子和父母一起生活不和怎麼辦 瀏覽:679
孝敬父母從我做起的作文600 瀏覽:904
老年人發困 瀏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