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是外地的,想投靠天津爺爺奶奶怎麼辦理
不能辦理投靠了。
天津投靠要求是投靠父母或投靠子女,有人說可以讓回自己的父母投答靠,間接帶自己的戶口落戶,但天津要求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滿18,因此這條路不通。
具體其實可以到爺爺奶奶的戶籍地戶政大廳咨詢下,看有沒有別的辦法。
『貳』 兒女投靠父母落戶流程天津
根據天津戶口網天津市戶籍政策資訊網站公示的資料,兒女投靠父母落戶天津的流程如下:子女投靠父母外地子女投靠父母(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外地人口與我市非農業人口結婚,其生18周歲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繼父母)的。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局審核上報市局,市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8、住房證明(是指屬於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外地子女投靠父母(「農投農」戶口)。
(一)受理條件:
外地農業人口與我市農業人口結婚,其生18周歲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繼父母)的。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或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8、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本市子女投靠父母「農轉非」以及由兩區三縣到其他十三個區投父母。
(一)受理條件:
本市人口子女投靠父母「農轉非」以及由兩區三縣到其他13區投父母的不受年齡限制,但必須未婚。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所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或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8、住房證明(是指屬於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叄』 您好!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條件
相對抄於子女在天津的落戶時間較早的,且是獨生子女的,那為父母辦理投靠落戶較為容易。但是總體而言天津投靠子女落戶的政策較為嚴苛,需同時滿足多個條件方可申請:
1、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
2、投靠子女在天津連續居住滿5年;
3、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
4、在津須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在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天津落戶。
『肆』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的戶口在天津一定要滿五年嗎
天津市父母投來子女需要以下條件1、退自休2、外地無其他子女3在津有住房條件(跟子女住也行)4、需要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以及單位和居(村)委會、派出所證明和他處無投靠證明戶籍證明等,即可辦理入戶。保險的事應該是按天津市老年人標准走。
『伍』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落戶地房主和戶主為落戶人已婚子女,可申請辦理父母戶口移入已婚子女處。
父母與已婚子女之間的投靠
落戶地房主和戶主為落戶人父母或已婚子女,辦理已婚子女戶口移入父母處或父母戶口移入已婚子女處。提交:
1、落戶地房主、戶主填寫的《非房屋所有人落戶申請表》;
2、落戶地《房本》或《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無《產權證》的,提交《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無正式《房本》或《購房合同》的提交房屋產權部門、售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及落戶地派出所社區民警填寫的《居民落戶證明信》;
4、房主、戶主及落戶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被投靠人及落戶人《居民戶口簿》原件;
6、落戶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7、能夠證明父母與已婚子女之間相互關系的證明材料;
8、落戶地派出所社區民警填寫《居民落戶證明信》;
9、房主、戶主及落戶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提交《委託書》;
10、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1、其他視情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此項戶口需經社區民警調查核實,具備居住落戶條件的,方可辦理。
以上證明材料需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
參考天津市南開區政府信息公開,http://www.tjnk.gov.cn/zfxxgk/system/2015/07/17/011335864.shtml
『陸』 母親戶口是天津的,孩子戶口在外地,可以把孩子戶口遷到天津嗎
可以把孩子戶口遷到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天津所需手續:
1、書面申請(父母雙方簽字);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無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鑒定機構做DNA親子鑒定;
5、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6)外地父母投靠天津子女手續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
『柒』 父母外地戶口,投靠孑女在天津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外省市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內申請(男容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5、來津人如系離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
6、住房證明(是指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7、他處無投靠的證明;
8、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望採納
『捌』 父母一方是天津戶口如果要把孩子戶口遷到天津怎麼辦,要什麼手續
1.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已隨父(母)在外地落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2.若投繼父(母),生父(母)與繼父(母)再婚滿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時即對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撫養監護權,或生父(母)再婚後依法變更撫養監護權,自依法變更之日起滿三年以上,僅允許一名子女來津投靠繼父(母); 3.被投靠人戶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婚姻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或離婚民事調解書或離婚民事判決書、喪偶人員原結婚證及配偶死亡證; 4.子女原始《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無《原始出生醫學證明》,需要做DNA親子鑒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為殘疾人的,須提供天津市殘聯出具的《殘疾證》並附殘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殘疾部位); 6.雙方村(居)委會證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遷津戶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遷證或遷移證; 8.落戶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9.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玖』 天津市外地父母投靠在冿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專申請;
2.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戶屬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
可證明雙方關系的有關材料
(二)辦理步驟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後,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