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會老去,子女會長大的漫心情文章
這個就是自然規律
每家每戶都是一樣的
隨心寫吧
2.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男朋友媽快去世了,發來這句話我該怎麼安慰,求解
如果有遺憾,已經是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
只能帶著這樣的感覺繼續走著我們的人生路...
這或許也是一種補償。
3. 老年父母對已婚成年子女(喪失勞動力)有無撫養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版見》第12條的規定:尚未權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4. 父親去世,沒有留遺囑。有老大、老三尚在,老二已去世多年,但是有老婆孩子。請問繼承權怎麼分配呀
按照《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據你的情況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老二已經去世多年,他的應該繼承的份額由他的孩子來代位繼承。如果你母親還在的話,那麼你們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份額應該均等,但是對於你們其中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對父親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父親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是可以多分,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撫養父親的,應該少分或者不分。你們之間協商好怎麼分,大家都同意的,也可以按照你們協商的來,最好留下書面協議。
5. 大家好,父母自建房已過戶給子女,尚健在,他們二老能否再另外申請宅基地修建新房呢
一戶一宅,要看當地政策
6.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這句話的內涵是什麼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子欲養而親不待,實為人生最大的痛苦和遺憾。而少時的我們,總以為相伴的日子還很漫長,殊不知這些點滴時光,正在終日忙碌中漸漸消逝。再回首才恍然發現,我們能陪伴父母的時間,真的沒有多少。
很多時候,人總是失去一些東西才會明白。我要珍惜,可是,你別忘了,時間不等人,在可以說愛的時候,不要吝嗇。只有父母在,人生尚且有歸處。
7. 父母老了,你怎麼辦
朋友們
平時抽空多給父母來個電話
父母要的其實不多
有時候只是想聽聽電話那頭
你的聲音,你的一句「我在這什麼都好」
他們就心安了
有時間記得常回家看看
要知道父母老了
終究是見一面少一面
樹欲靜而風不止
子欲養而親不待
趁著時光靜好
將你的那麼孝心付諸實際行動吧!
生命來來往往,沒有來日方長。現在的每一天,都是餘生最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