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計生獎扶與計生特扶和獨生子女有何區別
記劃生育獎勵扶助標准(簡稱獎扶),記劃生育特別扶助標准(簡稱特扶)。
獎扶對象條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
特扶對象條件:女方須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2016年1月1日之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相關優惠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後,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能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的相關優惠政策。
②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確認條件有哪些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國家衛計委、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將城鎮「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並享受一系列關懷政策。
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從2008年起,國家全面實施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2012年,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國領取特別扶助金的特扶對象共67.1萬人,其中獨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對象40.7萬人。
2014年起,中國加大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經濟扶助力度,城鎮特扶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特扶對象,參保給補貼,醫療享救助;有再生育意願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救助支付范圍;申請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優先安排。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一、經濟扶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保障房優先安排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三、城鄉醫療
《通知》提出,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並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參加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的幫助。鼓勵和支持各級醫療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建立社區醫療服務巡診制度,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便利的就醫條件。
四、養老保障
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通知》要求,做好養老保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③ 有獨生子女傷殘特扶,家庭依然困難,還能申請低保嗎
有獨生子女傷殘特扶,家庭依然困難,可以向住所地辦事處或居委會提出低保申請。
只要符合條件,應該會享受低保待遇。
④ 怎樣關愛獨生子女傷殘和獨生子女死亡特別扶助家庭
時間:2011年的某一天
地點:小紅家
人物:媽媽,爸爸,小星,小雨,小紅
幕起:早上,媽媽哼著歌幫小紅打掃房間,看見抽屜的日記……
媽媽(自言自語):「嘿,這小紅整天玩耍,也會寫日記?看她寫什麼。」
(忽然,從日記本中掉下一封信……)
媽媽(撿起信,念著):「親愛的,你過得好嗎?我們分開一段時間了,我很懷念我們的過去,那時候的歡聲笑語,我仍記憶猶新。……(奇怪)怎麼沒名字啊?」
媽媽(大喊):「孩子他爸,出大事啦!」
爸爸(笑著):「是天塌了,還是地裂了?這么迫切。」
媽媽(把信遞給爸爸):「看,這比天塌了還嚴重吧?」
爸爸(詫異):「這什麼事啊?寫情詩也得留個名字吧?」
媽媽(半嘲半諷):「傻了吧你,這是你女兒的信。」
(吱——家門開了,小紅回到家)
爸爸(欲言又止):「……」
小紅(感到不自然):「媽,怎麼了?」
媽媽(把信放在桌上):「怎麼回事!」
(一會兒,小星回到家)
小星(看著信,大笑):「哇,哪個帥哥的信?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嘲諷)
小紅(大叫):「別傻了,小星!媽,你怎麼能怎麼做呢?這是我的隱私!」
媽媽:「我這不是關心的你嘛,現在主要是學習,不能談情說愛。再說了,這媽媽看女兒的東西怎麼啦?」
小紅(不耐煩):「的好朋友,鄭重聲明,她是女的,不是你們想像的那樣,我跟她很「鐵」,所以不用寫署名。還有,像這種情況,下不為例!」
(小紅拿著信,走進了房間……)
(「鈴鈴鈴」電話響了)
(媽媽聽見,在小紅房門口偷聽)
小紅:「哦,今晚去開Party呀?好,好,好,我今晚准時到,掛了啊,拜。
媽媽(偷偷地找小星):「給你個任務,今晚小紅要去開Party,我怕她出什麼事,你跟蹤她,有情況回來匯報!」
小星(偷笑,做了個敬禮的姿勢):「Yes,Sir!」
(小雨聽見,告訴了小紅……)
小紅(氣憤):「媽,你怎麼能讓小星跟蹤我呢?這樣我沒有自由!」
媽媽:「我這不是為你好嘛?這大晚上的,一個女孩子出去不方便,所以才讓他跟著你的。再說了,我不這樣做,我能安心嘛?」
小紅(氣憤):「你簡直不可理喻!」
小紅走進房間,關上房門……)
(爸爸得知此事)
爸爸:「孩子他媽,這就是你的不對了。這家長對孩子的關愛出於溝通。你這樣做既侵犯了隱私,又限制了自由,還跟她鬧起了矛盾。有時候,家長對孩子的過分關愛,會很容易激發矛盾的。你應該主動向她道歉,讓她原諒你。唉,現在的孩子,「傷不起」呀……」
(媽媽覺得理屈,到房門口道歉)
小紅:「媽,我知道您什麼都是為我好,您的出發點是好的。您都道歉了,我還能怎麼樣呢?我接受您的道歉。」
媽媽(笑了):「那你是原諒媽媽了?」
小紅(笑容滿面):「『神馬都是浮雲』啦!」
旁白:在孩子的成長中,家長的過分關愛,會導致引發「愛的沖突」;在生活中,應該多與孩子溝通,培養和睦的家庭氛圍。最後,祝天下的百姓都有個和睦幸福的家庭!
⑤ 獨生子女傷殘特扶家庭,和低保能同時享受嗎
這個本身不矛盾,但要和其本身是不是滿55
(60)一起分析
⑥ 國家最近出台的關於獨生子女殘疾對其滿49周歲的父母給予補助的政策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北為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一)統一城鄉特別扶助金標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提標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承擔部分外,其餘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二)實施一次性撫慰金制度。對女方年滿49周歲、獨生子女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每戶發放1萬元一次性撫慰金,所需資金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6)獨生子女特扶家庭每年都可以拿擴展閱讀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一)落實養老保險補貼。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的標准給予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
(二)實施養老特別扶助。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符合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農村五保供養范圍;對符合條件自願集中供養的,應優先安排集中供養;
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義務人無贍養能力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經個人申請和審批,實行政府供養;
對其他年滿60周歲及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對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個人申請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的,養老機構應優先安排。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主要成員中,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⑦ 獨生子女特別家挺扶住金都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人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具有當地戶籍;
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女方年滿49周歲(喪偶或離婚的單親父親家庭,男方年滿49周歲);
4)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5)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現無存活子女。
所需申請材料:
1)獨生子女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
2)死亡特別扶助申請;
3)申請人本人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
4)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申請人結婚證復印件;
6)申請人單位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子女狀況證明;
7)《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
8)相關部門出具的子女死亡銷戶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他有效死亡證明;
9)申請人本人自述的書面材料和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生育的子女未上戶口即死亡的須提交。);
10)公安部門出具的入戶及戶籍關系證明(收養子女的須提交。);
11)《收養登記證》復印件(1992年4月1日之後依法收養子女的須提交。);
12)解除收養關系的有效證明復印件(與子女解除收養關系的須提交。);
13)相關部門出具的原配偶死亡銷戶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他有效死亡證明復印件(原配偶死亡的提交。);
⑧ 獨生子女病殘特扶家庭子女上大學有何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戶享受的優惠政策有(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周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2)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特別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3)農村雙農戶的獨生子女,婚前如遇劃分宅基地和分配集體經濟收益時按雙份享受;(4)獨生子女高考成績名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金;(5)獨生子女未成年時不幸死亡,夫妻無再生育能力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計劃生育救助金;(6)鄉鎮村另行制定的相關扶持配套政策。
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六十一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獎勵和優惠待遇: (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100元至500元,並從領證當月起每月領取5元以上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至子女滿14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的100%,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獨生子女升學、勞動就業、農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女孩考生、二女結扎戶的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時給予加10分的照顧; (四)有條件的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酌情補助或者減免獨生子女的入托費、入學費、醫療費等; (五)當地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惠待遇。 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按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的有關獎勵和優待外,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發給500元以上的獎勵費。
第六十二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夫妻一方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是城鎮居民或者農民的,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一方所在單位全部承擔;夫妻雙方均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六十三條 在縣以下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事業單位計劃生育崗位累計工作20年以上,並獲得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發的《榮譽證書》的專職人員,退休後給予獎勵。 【一點說明】:由於各地人口結構不同,人文環境不同,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地區經濟條件不同,政策規定不同,優惠政策就會有一些差異。
⑨ 獨生子女傷殘特別扶助金需要每年都申報一次嗎
好像是每年都要年審,具體還要看當地政策
⑩ 特扶是什麼意思
特扶,是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簡稱,指對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回、病殘答後未再生育子女家庭的夫妻由政府發放一定數量扶助金的制度。
其中,對於再婚夫妻再婚前後生育、收養的子女數應合並計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雙方符合扶助條件,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符合條件的一方或雙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納入扶助范圍。由於婚姻變動形成的單親家庭以其本人實際生育的子女數計算。
(10)獨生子女特扶家庭每年都可以拿擴展閱讀
享受特扶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3、獨生子女傷殘的情況須女方年滿49周歲,獨生子女死亡的女方年滿40周歲;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5、符合條件的,還應出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由其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有關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