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孩超過16周歲了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夫妻雙方寫申請書;
2、夫妻雙方戶口復印件一份(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3、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4、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5、孩子的戶口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6、雙方所在單位開具證明(證明需寫明夫妻結婚時間,孩子出生時間,為計劃內生育情況屬實特此證明等字樣);
7、到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申請登記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Ⅱ 我孩子現在已經超過十六周歲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一般情況下年滿16周歲就無法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公民可以帶上有效的寶寶出生證,計劃生育服務等資料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咨詢具體情況的。
Ⅲ 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不可以的,獨生子女證要求孩子在十六周歲以下才可以領,而且現在已經停止發放了。
有關獨生子女證制度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證一般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15年12月31日出生的孩子依舊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但是要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7月1日之後不予受理。
Ⅳ 孩子已經超過十六周歲了,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應該是十四周歲前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是中國目前對以前實行的版計劃生育實施的一項獎勵政策,權獎勵標準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之月起到子女生長到14周歲,每年都會發放相關獎勵補貼,補貼標准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如果是一個孩子,你當然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但是領取補助的時間已經過了。
Ⅳ 年齡超過16周歲的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原則上是14周歲以下才會辦理。不過,你非要辦的話,好像也會辦給你。
Ⅵ 孩子已經超過16周歲還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一般情況下年滿16周歲就無法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公民可以帶上有效的寶寶出生證,計劃生育服務等資料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咨詢具體情況的。
Ⅶ 請問,辦獨生子女證在那裡辦小孩已經16歲了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國放開二胎後就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制度,現在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Ⅷ 子女16歲以後就真的辦不了獨生子女證了嗎有沒有這個規定
是的:
1,一般來說,孩子16周歲以後,就辦不了獨生子女證了;
2,但是,計生政策是地方性的政策;當事人可以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二,不能領證的情況:
(1)照常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Ⅸ 孩子過了16歲就不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了嗎
是的:
1,一般來說,孩子周歲以後,就辦不了獨生子女證了;
2,但是,計生政策是地方性的政策;當事人可以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二,不能領證的情況:
(1)照常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Ⅹ 超過16歲怎樣辦理獨生子女證
1、符合下列條來件之一,其子自女在14周歲以內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⑴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⑵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⑸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2、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
3、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
4、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范圍全額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