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都交養老金父母有錢領嗎
子女交養老金和父母沒有什麼關系。父母如果沒有繳納養老金,光子女交了,那也享受不了養老金的待遇,不能領錢。如果父母在農村,可以入新農合,在城鎮可以入居民養老。
『貳』 父母可以領子女的養老保險嗎
父母在當地開辦養老保險時已經年滿六十周歲,不需要交費即可領取,這版種情況下需要權所有符合參保條件的家庭成員參保才能領取。如果不是這種情況,父母如果沒有年滿六十周歲,需要交費的情況下,子女交費不交無所謂,他們交至六十周歲即可領取。
『叄』 給父母交養老保險子女也得交嗎
這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版)、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權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如果其子女在外工作公司里有繳納社保的,只要帶上身份證到工作地社保局去開具你的繳納證明給回家裡登記即可不用再參加農村養老保險,這是新農保政策里規定,國家政策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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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30歲子女沒工作,父母為子女交養老保險,這種想法對不對
父母是最偉大的,都30歲了,還不能獨立,真是太讓父母操心了,父母也是無奈啊!
『伍』 給父母交養老保險子女也得交嗎
為父母雙親大人養老送終,是我們每個人的人生大事,同時,也是我們中國人的優良傳統。如果您給父母交了養老保險,到父母年邁之時,就會有養老保險金可以領取啊。這樣你的養老壓力就會有所減輕。如果您不為雙親交養老保險金,雙親又無能為力交其保金,那麼,為雙親養老的壓力就會大很多。何去何從,自己決定吧。
『陸』 父母有養老金,子女還要出錢養父母嗎
熱心網友
1 分鍾前
父母的退休金從何來?一半是自己交的養老保險,一半是下一代人工作,再由企業交稅到國家。其實就是子女給的。
現在農村人也有保險了,只是自己交的少,女的又基本失業不做貢獻,雖然子女工作交稅了,可得很少。
還有自己工作低層,子女工作高層,子女交的稅多,可父母領的養老金少。
還有子女多的人也虧,子女多,交的稅多,可父母得養老金不多。生二胎虧大了。
『柒』 子女交養老保險父母能享受到嗎
養老保險不管誰繳費,只有參保人才能享受,子女如果為自己繳費的,只能自己享受,父母不能享受。如果子女是為父母繳費的,那享受人應該是父母。
『捌』 農村低保子女還要為父母交養老保險嗎
的確是有這方面來的規定的自,這個是針對子女而言,與戶口分開與否沒有關系。 《國務院關於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玖』 子女不交社保父母的養老金就領不到有這個政策嗎
《國務院關於新農來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源的指導意見》……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祝好
『拾』 父母投靠子女轉為城市戶口後可享受城鎮養老保險嗎
父母投靠子女轉為城市戶口後不可享受城鎮養老保險。城鎮養老保險需要足夠的繳費年限才可以享受。在原戶口所在地有養老保險的享受原戶口所在地的養老保險。只有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達到年限的,才可以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0)父母為子女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三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
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