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滿18周歲的單親子女投靠香港父母需等幾年
母親必須滿六十周歲而在香港又沒有子女,大陸的子女;可以一名超過18周歲的子女申請去香港定居照顧母親。
❷ 單親父母投靠獨生子女滿55歲就可以落戶大連,今年3月1日施行新政策是否更改
符合下列投靠條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無業人員,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穩定內住所容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並結婚滿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市區並結婚滿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區;
(二)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戶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現役軍人等情況被投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在我市;
(三)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其投靠的監護人常住戶口在我市;
(四)身邊無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請1名無業未婚子女投靠;
(五)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主城區、新市區,其登記常住戶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周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周歲、單親母親滿60周歲;
(六)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新區,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周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周歲、單親母親滿60周歲。
投靠配偶的,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
❸ 單親家庭成年未婚戶口隨父親獨立,父親戶口能不能遷走
可以的,只要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即可申請辦理未婚子女投靠母親遷移戶口。專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屬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❹ 離婚母親投靠子女進京需要什麼材料
自己有房子顯然可以從集體單獨遷出來,看來樓上的回答人搞不清集體專戶口和京內京外戶口屬。獨生子女的話父母都退休了就可以投靠。至於是否要遷出最好問問戶籍大廳,因為要出示住房證明,但有人說租住房屋也算住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