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親突然去世,他的信用卡欠款,子女需要償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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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父親突然去世,他的信用卡欠款,子女需要償還么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專,繳納稅款屬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內。
所以持卡人去世。如果持卡人有遺產和法定繼承人,就有遺產的繼承人來還,在法律上卡債也屬於個人遺產的部分,優先把債務還清再就剩餘的遺產進行分配,持卡人的繼承者也可以選擇不繼承。如果繼承人不具備還款能力,銀行會看死者有沒有財產或者遺產,如果有可能會抵欠款。要是沒有,一般也就算壞賬或者死賬直接處理了。也就是持卡人去世後什麼都沒有留下的話,名下的欠賬一筆勾銷,也就有點人去債清的意思。
二 持卡人如果意外死亡的話,可能會得到一些賠償,此時家屬若能配合,銀行可能還可以收回一些欠款,但若不配合,銀行也只能到法院起訴解決了,因為目前關於去世後信用卡的欠款如何還的問題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及說法,所以如果持卡人死亡的話,銀行會盡可能的去催這筆欠款。
㈢ 父母去世,欠的信用卡子女需要還嗎
看情況
法律規定是遺產繼承必須資產和債務一起繼承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和存款,就得繼承欠下的債務
如果沒有遺產繼承,可以去法院申請放棄繼承權
㈣ 父母辦的信用卡死了子女要承擔嗎
信用卡應該不會欠多少錢,子女一般都要承擔
因為父母總是有一點遺產,恐怕不止信用卡差的這一點點錢吧。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就要替父母還債,法律上是這樣的
㈤ 父親去世了,欠了信用卡。我們剛知道。
你們不用還,但是如果有你母親,且不能證明這筆錢是你父親沒有用作家庭使用,那就得你母親還了。
㈥ 信用卡欠款,持卡人已去世,欠款需要家人償還嗎
家人需要。償還債務也屬於遺產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債務還清,再就剩餘的遺產進行分配。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6)父母過世信用卡子女不管擴展閱讀
案例:林某和孟某原是一個單位的同事。從2010年5月起,孟某多次向林某借款,為保證按時還款,雙方不僅在每次借款時簽訂借款協議書或借款合同書,孟某還將自己的工資卡交林某保管,用工資償還借款。
截至2012年9月,孟某向林某借款達12.4萬元,通過工資卡共償還林某8.36萬元,剩餘欠款未付。2013年6月,孟某在一次外出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按照法律規定,孟某的父母是兒子的第一繼承人。
此外,2010年2月,孟某與一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孟某購買該公司一套住宅商品房,該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收到孟某繳納的2.21萬元購房首付款。2010年3月,孟某辦理了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8.6萬元,至孟某出事時,孟某工資已扣還了9400元貸款。
2013年7月,孟某的母親提取了孟某的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2.3萬元,並同日繳清了剩餘房款。同月,孟某的母親取得了該房屋的土地證和房產證。
林某得知孟某的父母繼承了孟某的財產,即要求其父母代為償還兒子的債務,孟某的父母不知道兒子生前究竟有沒有欠款這回事,也不敢輕易相信林某出示的借款合同書,於是拒絕了林某的追償。
2013年9月2日,林某向伊吾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孟某的父母作為被告,申請財產保全,請求依法查封、扣押兩名被告繼承孟某的住房一套。伊吾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一套商品房。
法院一審通過對比原告林某提交的孟某工資卡取款明細與法院調取的農業銀行卡明細,對原告林某提交的借款合同(協議)書和工資卡取款記錄的真實性予以確認,認定原告林某與孟某之間借款關系真實有效。於是判決孟某的父母在孟某遺產范圍內對孟某所負債務進行償還,支付原告林某2.89萬元。
原審法院宣判後,孟某的父母不服,向哈密地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要求發回重審或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判一庭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梳理後一致認為,孟某的父母作為兒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負有清償兒子債務的責任。於是主持調解,促使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孟某父母一次性支付林某借款1.74萬元,利息6000元,合計2.34萬元,於2014年2月27日付清。
㈦ 兒子死了,欠了信用卡,要父母還錢嗎
應由家人(直系親屬)負責償還。
持卡人死亡之後,信用卡的欠款將會由持卡人的回直系親屬也就是答家人,例如父母、配偶、子女等承擔還款義務。主要看持卡死亡人有沒有財產繼承,比如房產、存款、車產等。若遺產足夠償還,那麼從遺產中扣除。
若直系親屬如果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者不具備還款能力,銀行就看持卡人有沒有財產,或者遺產。如果財產,遺產都沒有,銀行就算壞賬。
(7)父母過世信用卡子女不管擴展閱讀:
依照《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因此,繼承人繼承了死者遺產的話,要在繼承遺產的價值范圍內替死者還款,如果沒有繼承死者遺產,就不需要幫忙還錢。
㈧ 子女死後欠信用卡債是不是父母付
子女死後,欠信抄用卡的債,襲父母只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償還。
在公民死亡後的繼承應在死者債務清償後再予以分割,如分割後發現死者存在未償還債務的,繼承人應在繼承財產限額內償還相關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如果子女有配偶,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欠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通常情況下,夫妻一方在生活中的消費支出,為家庭共同支出。
如前所述,使用信用卡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如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持卡人如無其他個人財產的,夫妻另一方仍應繼續償還。
㈨ 父親去世信用卡不還影響孩子嗎
孩子是不會影響的,但是信用卡關聯的賬戶如果是你們家人在用,會影響到你們家人的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