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需要多少費和手續
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
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手續: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1)父母戶口本加子女名字擴展閱讀:
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只能通過贈與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贈予還涉及到以後房產出售時要上交房產評估值20%的個稅,銀行貸款有監護人進行償還;
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辦理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有兩種流程情況,一種有房無貸,正常辦理;第二種有房有貸,先在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後,再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整個費用也就是不足幾百元的工本費而已了。
2. 父母的房產證添加子女的名字 費用多少 怎麼樣才最省
首先,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贈與和轉讓(過戶)兩種方式。其次是,在房產證加名字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主要有契稅、工本費等。
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
(2)父母戶口本加子女名字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准備資料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手續
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3.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需要多少費和手續
首先,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贈與和轉讓(過戶)兩種方式。其次是,在房產證加名字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主要有契稅、工本費等。
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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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
4.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現在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感謝邀請
房產證上是父母的名字,能否將子女的名字也加上去?
很多人都會以為在房產證上加個名字應該很簡單,其實不然,在房產證上加減名字在法律上講,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這么講大家應該還不太懂吧,下面小編就來仔細的說說。
三、沒有直系血緣關系的
這種情況在房產證加名字,手續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 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 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 萬分之5的印花稅。
4. 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 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 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5.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房證,契稅證,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與父母的關系證明
6. 父母現有的房產證能否添加兒女的名字
父母現有的房產證能添加兒女的名字
一、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110元手續費: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二、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三、沒有直系血緣關系的房產證加名字
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7. 父母名下的房產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父母名下的房產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
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但是需要父親房產過戶給孩子,即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轉讓、買賣等方式。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而父母名下的房產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
(7)父母戶口本加子女名字擴展閱讀:
父母名下房產加子女名字所需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8. 想在父母的房產證上加自己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續和費用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主要有三種方法: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所需材料: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二、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1、所需材料: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所需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三、按繼承房產辦理過戶:
1、所需材料: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2、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印花稅:按房屋評估價的0.05%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備註:選擇哪種方式過戶最省錢還是要看房屋的情況,對於購買超過五年的房子,轉賣時免徵營業稅,如果這套房又是家裡唯一房產,不但免營業稅,還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五年以內的房子還是選擇贈與過戶比較省錢,父母在辦理過戶時可以咨詢一下房產管理部門,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9. 父母房產上加子女的名字得需要什麼手續
我個人認為:
第一、根據《房屋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2008年7月1日施行)第36條的規定:房產證上增加名字的情況,屬於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4條的規定: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房屋所有權登記工作。
第四條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第三、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37條的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需要提交多種材料。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