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後再婚以前的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否則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仍然有效。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第十二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從當月起停止對原持證人的獎勵優待。持證人不按規定交回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並書面通知原持證人所在單位或村(居、社區),追回原持證人不應享受的獎勵費。
㈡ 獨生子女證信息錯誤怎樣更改
獨生子女證信息錯誤需要攜帶有效證明材料到原發證機關更改。
更改所需材料如下: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
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市屬各單位、中央、省駐穗單位職工在所在的廳、局級單位辦理。
(二)區、縣級市屬單位職工在所在的區、縣級市局級單位辦理。
(三)其他人員在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
㈢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獨生子女證其實是一本有時效,有條件才成立的證。和結婚證身份證之類不大相同。它僅僅表示在辦證的當時,夫妻或者單人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對較遠的後期是沒有大的效力的。換句話說,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不就說明該夫婦只生育一個。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理論上無效。或者說需要變更信息才行。因為這牽涉到再辦理或者變更時候,自己的新配偶是否有要撫養的子女,自己是否再次生育,自己的原配偶是否再次生育等,所以,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新情況,重新審核登記。
㈣ 獨生子女證上照片沒了,還有效嗎
有效,我和我兒子的獨生子女證上都沒有照片。
㈤ 九九年辦的獨生子女證有效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獨生子女證》仍然有效的。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㈥ 獨生子女證上我的身份證號碼錯誤,我該怎麼辦
獨生子女證信息錯誤需要攜帶有效證明材料到原發證機關更改。更改所需材料如下: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
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市屬各單位、中央、省駐穗單位職工在所在的廳、局級單位辦理。
(二)區、縣級市屬單位職工在所在的區、縣級市局級單位辦理。
(三)其他人員在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
㈦ 獨生子女證信息錯誤怎樣更改
應該可以修改。
你們要拿得出依據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的信息錯誤,本回就應該有發證機關修改答。如果他們不肯修改,你可直接向縣級計生局投訴並要求更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即使整本調換,有什麼關系呢?這些原證,本身就是省里免費領取的。這些工作人員工作態度不對,不負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㈧ 離婚後已前那個獨生子女證還能用嗎
一般規定,離婚後未再婚的原有的獨生子女證繼續有效,本人也可以以個人身份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辦證,詳情可以咨詢當地計生辦申請。
㈨ 成年後補辦的獨生子女證是否有效
按你說的,既然2016年國家已停止獨生子女證的申請政策,那麼你同年怎麼給你辦出來的?按理應該沒有效的,因為你是國家停止後,而且又是補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