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頂替父母工作政策
我覺得這樣的工作不會太長久的,除非自己也很優秀。我有一親戚就是替職,現在已經淪落到單位的保安了。才40出頭。
⑵ 子女可以接父母的班嗎
國家早已經取消了接班制度,望採納
⑶ 兒子三十一,經常頂父母親咋相處
不是子女頂撞父母,是父母太愛子女,像老鷹護小雞總護在翅膀下,時間內長了小鷹漸漸變成了飛容不高的雞。
兒子三十一頂撞父母,是因為父母過去太有家長控制權,沒有放手讓兒子出去一搏。
建議把兒子發配離家遠遠的,最好一年見一次面。母親可以看望兒子,但必須是偷偷的,不能讓兒子察覺母親經常看望他。
⑷ 孩子可以頂爹媽話嗎難道孩子就應該對爹媽的話逆來順受嗎
這個當然可以的,因為全世界那麼多孩子起碼有九成都會頂撞父母的,這個是不用說的,因為孩子比較小,根本什麼也不懂,父母惹自己不高興了就會頂撞的,沒有什麼可以說的。
⑸ 姐姐頂老爸的班工作很好,現在老爸去世了。老爸的遺產姐姐可以和我們共同繼承嗎
如果父親在沒有立來下遺囑、源遺贈、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的情形下,按照法律一般是通過法定繼承分配遺產的。而且根據《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子女是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的。
同時《繼承法》也明確規定:
1、子女在享有繼承權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齡大小、結婚與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養子女、與繼父母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3、子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父母不得以遺囑方式取消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
4、分割遺產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但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保留的份額;
5、同一順序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照顧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子女。
因此,即使您姐姐頂你替你父親工作,也不能剝奪她對於你父親遺產的合法繼承權,所以你父親的遺產您姐姐和其他合法繼承人是有權共同繼承的。
⑹ 大姐頂父親的班,父母是否應該由大姐負責
每個子女都有撫養和照顧父母的的責任,你大姐雖然頂了父親的工作,但是你們其他的子女父母也是從小養到大,所以撫養父母不是你大姐一個人的事情,請採納吧。
⑺ 80年代,子女頂替父母工作,子女年齡要求
1953年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沒有規定就業年齡限制,《勞動法》頒布後規定了就業年齡和禁止使用童工正式的法律規定。
⑻ 撫養老人法律法規有說頂了父母的工作就應多撫養嗎
【1】根據《婚姻法》第21條,父母有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
子女對父母有撫養扶助義務。
【2】子女頂替父母的工作,應該履行贍養父母義務,
沒有頂替父母班的子女,同樣有贍養父母義務。
【3】不因為頂替父母工作的,多履行對父母贍養義務,
【4】不因為沒有頂替父母工作的,少履行對父母贍養義務,
【5】子女都應該盡自己的能力,多對自己父母盡贍養義務,不要攀比。
⑼ 子女頂替父母工作單位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工,上夠十年有啥說法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是說足以頂父母工作單位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工申上訴申年有啥說法?對於這種情況,各單位和各單位的規定都不一樣,為你們單位是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