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年滿18周歲戶口就不能隨父母遷移嗎
可以遷移
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申請;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3、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4、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同時提交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
(1)滿十八歲子女戶口遷回父母擴展閱讀:
辦理遷戶口程序如下:
當公民持有關證明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時,戶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遷戶口程序辦理:
1、審核公民申報遷出登記的有關材料和手續,問明遷往地址、遷出原因和遷出人數。
對《准予遷入證明》和其他憑證材料齊全、有效,手續完備,符合遷出登記規定的,當場辦理,
申請請需要填寫遷戶口申請書;對於憑證材料不全或手續不完備的,開具《辦理戶口補充材料書》,
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憑證材料或手續,保證憑證材料或手續補齊後,第二次辦妥。
對不符合遷出登記的,不予辦理,並向申請人解釋清楚。
2、遷戶口程序中規定有:在遷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的「何時何因遷往何地」欄中註明遷往地的詳細地址和時間。
對全戶遷移的要收繳《居民戶口簿》,並予以銷毀。
3、簽發《戶口遷移證》,交申報人核對。
4、填寫《遷出登記表》。
5、收存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及其他有關憑證材料,存檔備查。
6、將注銷後的《常表》按規定另冊保存備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跨地市戶口遷移「一站式」辦理
『貳』 小朋友18歲之前戶口可以父母之間來回遷嗎
小朋友在18歲之前的戶口是可以從父親母母親之間來回簽章的
『叄』 小孩滿十八歲,戶籍還在他大舅處,小孩戶籍還能遷回父親處嗎
小孩成年了,按規定是不容易遷戶口了,但是在我們這個地方,找到人,一切皆有可能
『肆』 有沒有規定滿18歲就不能遷戶口到父母名下
滿18歲以後,如果沒有獨立生活能力,也沒有固定住所,可以隨父母遷戶口到別的地方去。以茂名市為例
辦理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予以辦理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在茂南區有常住戶口。
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初步核驗申請材料,當場開具受理回執。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並說明原因。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補齊的,退回當場補齊後予以受理。
3.審核。受理後,承辦人對材料進行審查,當場作出審核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並呈所領導審批。
4.審批。材料呈到後,所領導對材料再審查,並作出審批決定。
5.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派出所戶籍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申請材料
到派出所領取申請表,紙質申請材料採用A4紙,手寫申請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應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
(4)滿十八歲子女戶口遷回父母擴展閱讀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茂名市人民政府-子女投靠父母入戶辦事指南
網路-夫妻投靠落戶
『伍』 超過18歲獨生子女戶口可以遷入父母戶口嗎
子女如果已經超過18周歲,是成年人了,不能再辦理子女投靠父母版落權戶。
但如果父母年齡超過60,身邊無其他人贍養、照顧,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父母所在地以方便照顧父母,具體能否遷入,請帶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你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到你父母所在地派出所咨詢。
『陸』 滿十八歲的成人戶籍不可以投靠父母嗎
父母是你永遠的依靠,但不是依賴。
『柒』 成年子女戶口為什麼不能遷回父母身邊
子女投靠父母也是要看情況的.
子女投靠父母條件及申請落戶條件:
1、子女不得超過十八周歲;
2、個人落戶申請。
3、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戶籍證明。
4、被投靠人單位證明及辦事處證明。
5、被投靠人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證明。
6、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捌』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女兒今年剛滿十八歲,一直隨父親生活,現在想遷回母親戶口所在地,怎麼辦手續父親
投靠遷戶口各地有各地的規定,不是統一政策規定,因不知你母親是哪裡戶籍所以無法回答你。你可以去你母親戶籍地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