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法規定養父母各自帶來的孩子能結婚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異父異母兄妹結婚問題的復函》的精神,無血緣關系的繼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要求結婚,應當允許。因
2. 養父的兩個兒女可以結婚嗎
年輕人, 你所講的是擬制血親之間能否結婚的問題,答復如下:
擬制血親是指版本無該種血親應權具有的血緣關系,而由法律確認其與該種自然血親具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由於此種血親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設定的,故又稱「准血親」或「法定血親」。我國現行婚姻法確認的擬制血親有兩類:一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二是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
對於擬制血親之間能否結婚,我國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婚姻法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親生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因此,婚姻法對直系血親締結婚姻的限制,也應適用於養父母子女之間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無論這種擬制直系血親關系是否解除,從倫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應屬於禁止結婚的范圍。
但上面講的是「養父母子女之間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的婚姻關系,對於沒有血緣關系的養子女之間婚姻沒有界定,那麼,養父母可以先解除養子女的關系後再考慮兩個子女締結婚姻。
3. 養父母可以和養子女結婚嗎
你說的情況屬於繼子女和繼父母的關系 ,不是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系 。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同於生父母子女關系。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繼父母子女之間是法律擬制直系血系,法律禁止他們結婚。
繼父母離婚或一方死亡後,繼父母子女之間能否結婚?
分為兩種情況:
1、是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比如繼子女由繼父母撫養成人,受繼父母的教育,從法律上講他們之間的關系視同親父母子女,因此即使繼父母離婚,繼父母子女之間也不能結婚。
2、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系,比如繼父母結婚時,繼子女都已經成年,或繼父母結婚時,子女雖然未成年,但繼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撫養或者(外)祖父母撫養長大,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子女之間可以結婚。
4. 可以和養父母的女兒結婚嗎
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你們不能結婚。在法律上你和養父母的女兒為擬制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視同自然血親,屬於禁止結婚的范疇
5. 為什麼我養父母不同意我和我養父母的女兒結婚
好好和他們談談。感動他們。這才是親上加親,一家人永遠在一起。內我覺得很好啊。回去好好容和他們談談吧,最好感動他們。還有你妹妹是關鍵,先把她搞定了,然後你們一起說服你養父母。祝你成功,畢竟和自己愛的人一起才幸福。
6. 養父母的兒子要結婚我要隨多少禮
要看你們所處階層和你們的感情
7. 養子女可否與收養人子女結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內。自收養關系成立後,被收容養人與收養人的子女同屬於收養人的子女,兩者雖然有兄弟姐妹關系,但並沒有血緣關系。因此,被收養人可以與收養人子女結婚。
相關法律依據可參照如下:婚姻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