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之前有獨生子女證的現在不享受政府福利了嗎
不是。開放二胎以後以前申請辦理的獨生子女證繼續有效,可以繼續享受當地對獨生子女家庭的一切優惠政策。所以不是之前有獨生子女證的現在不享受政府福利。可以享受。
❷ 人口與計劃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什麼獎勵或者其它福利待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第第二十九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因此具體還有什麼其他的獎勵和福利待遇需要看你所在地區的法律法規了。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福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的的其他獎勵與社會保障如下:
1、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2、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3)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4)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3、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4、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❸ 2019年12月剛拿到3歲女孩的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父母有什麼福利么
父母有福利,每年可以拿到240塊錢的獨生子女補貼,這種補貼持續到孩子18歲,等你年滿60歲後,還可享受獨生子女養老金。
❹ 浙江杭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什麼福利獎勵
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的好處,主要還是看父母所在單位的效益好不好,國家規定的是: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由單位和社區執行,有條件的可每月享受幾十快的津貼,退休後可一次性領取3500元的獨生子女養老補貼,如果獨生子女父母有單位,就可以在單位領每月津貼和退休補貼,如果沒單位的,在到了退休年齡後,去所在社區領取退休補貼(事先應該在社區有登記),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就打當地的計生辦電話咨詢。這個答案是我們這邊計生辦的回答。因該都是一樣的。
相關政策: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3、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4、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改制企業的職工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獨生子女的保健費按標准計提到子女14周歲。職工實行社會就業的,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改制企業人員,在2003年4月1日後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根據本人基本工資5%的標准增發補貼,按15年計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後企業逐年發放。破產、關門走人企業所提補貼經協調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上列費用經審核後一次性提取納入改製成本。 5、獨生子女父母是農村居民的,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的形式,為其辦理養老保險。 6、終身未生育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項規定的待遇。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落實絕育措施後,可以享受第5項規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與優待。 7、流動人口中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地按本地規定落實。流動人口從業人員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從業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待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節育手術費,有用工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負擔。無用人單位,屬於跨省的流動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銷。無用人單位,屬於省內的流動人口,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 8、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規定的優待,已領取的獎金、獨生子女保健費、增發的退休金、政府和集體投入的保險費必須全部退還。 9、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下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一)發放避孕葯具和孕情環情監測;(二)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三)輸卵(精)管結扎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四)人工終止妊娠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五)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診斷和治療。 10、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開展小額貸款、項目開發、科技扶持、以工代賑、扶貧助教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待。 11、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鑒定為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需要治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督促施術單位安排治療。 單位職工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住院期間,以及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按規定休假期間,視為出勤。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照顧。 違反規定,拒絕採取避孕節育措施導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終止妊娠費用,由受術者承擔,不享受前款規定的待遇。
❺ 請問領了獨生子女證的有什麼福利
不同地區的政策不同,福利也不相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證申請辦理指南》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辦理指南。從接到申請之日算起1 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福利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的相關介紹: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一個證書,證明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差異表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辦理時的一次性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項目名稱全國基本統一。
❻ 在單位享受的獨生子女福利待遇,生育二胎時需要交回單位嗎
你好!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就不需要退還,如果違規生育會追回享受的所有物質獎勵。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已經明確指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❼ 職工福利 孩子考上重點高中,家長單位有獎勵嗎
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各省市自治區大致獎勵標准為每月10元——30元之間。 一、《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只規定給予獎勵,沒有規定具體幅度(授權各省市做出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第二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各個省市自治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不同規定,大致為每月10元——30元之間。比如, A、北京規定每月10元: 《北京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B、山東規定每月10元: 《山東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C、上海規定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歲止。 D、安徽規定每月20元,而合肥市每月30元。 《安徽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於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合肥市,標准每月為30元。
❽ 獨生子女證享受了福利待遇,二胎政策開放後還可以生二胎嗎如果生二胎是不是要罰款並且把之前享受的福利
兩孩新政策開放後,原已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可以再合法地生育第二個子女。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 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