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最近出台的關於獨生子女殘疾對其滿49周歲的父母給予補助的政策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北為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一)統一城鄉特別扶助金標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提標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承擔部分外,其餘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二)實施一次性撫慰金制度。對女方年滿49周歲、獨生子女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每戶發放1萬元一次性撫慰金,所需資金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1)獨生子女傷殘特別補助標准擴展閱讀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一)落實養老保險補貼。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的標准給予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
(二)實施養老特別扶助。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符合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農村五保供養范圍;對符合條件自願集中供養的,應優先安排集中供養;
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義務人無贍養能力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經個人申請和審批,實行政府供養;
對其他年滿60周歲及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對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個人申請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的,養老機構應優先安排。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主要成員中,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② 獨生子女傷殘父母補助金是多少
首先告訴你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傷殘補助金,所以也無法回答你。
按規定1一2級殘疾人可以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因此獨生子女父母也是執行此規定。
③ 一級殘疾人,有一個獨生子女,應該享有國家什麼補助政策
國家衛計委表示,2014年起獨生子女的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姚宏文10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說,今年起將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姚宏文介紹2014年人口計生工作打算時說,2014年要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落實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幫扶政策。各地還要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懷關愛工作,擴大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的試點范圍,全面開展新家庭計劃。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④ 軍人有獨生子女傷殘特別補助嗎
軍人同樣享受此項政策。
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版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權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⑤ 獨生子女父母傷殘和死亡發放標準是否一樣
主要為: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傷殘,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養的家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傷殘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家庭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計劃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標准各地不等,各種情況不等,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金一般在5000—10000元,其它情況視困難程度而定。救助金發放的形式,有的市、縣採取一次性發放的辦法,有的則是按年或按月給予補助。
制定《全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第六條規定,特別扶助對象是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辦法》規定,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以時間先到為准)。扶助金自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發放。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方可發放扶助金。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扶助對象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後,中止發放扶助金。
⑥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是什麼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就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殘疾人和健全人一樣。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⑦ 退休領取獨生子女傷殘補助是多少錢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一)領取條件:
1、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子女傷殘或死亡的有效證明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2、"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的標准,參照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關於遠郊區、縣農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的附件"北京市遠郊區、縣農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審批標准"的第二項執行,由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規定的市、區(縣)指定醫院進行檢查鑒定。
(二)發放辦法:
1、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2、此項經濟幫助,由領取人員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發放。
五、其他問題
1、享受以上獎勵和經濟幫助的人員,應具有本市戶籍。
2、已領取《光榮證》的夫妻,離婚或喪偶後,再婚前其本人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和經濟幫助;再婚後,如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而表示不再生育的,在退出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不包括市計生委特批的)後,應重新辦理《光榮證》,按規定領取。
3、已領取《光榮證》的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獎勵或經濟幫助停止發放,另一方享受單方獎勵或經濟幫助。
4、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前雙方已領取了《光榮證》的,再婚後應收回《光榮證》,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獎勵費和經濟幫助。此對夫妻如又離異,雖雙方各自只有一個子女,但不再辦理《光榮證》,亦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5、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後收回《光榮證》,如其中一個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親生父(母)可以按規定享受經濟幫助。
6、生育第一胎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憑單位證明(無單位的憑村、居委會的證明)領取一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如果雙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全部意外傷殘或死亡,憑單位證明(無單位的憑村、居委會的證明)領取經濟幫助。
7、夫妻離異,均未與他人再婚過,這對夫妻又復婚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光榮證》有效;夫妻離異後,其中一人與他人再婚,後又離異與前夫(妻)復婚的,如果雙方在與他人再婚期間均沒有生育(包括收養)過子女,重新辦理《光榮證》,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
8、自費出國人員,出國期間,獎勵費停發。
9、資金渠道問題,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等部門另行規定。
10、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獨生子女父母,2003年9月1日前,女方已滿55周歲,男方已滿60周歲的,應予補發第二十一條第四項的獎勵費和第二十三條的經濟幫助。如單位應發人數較多,集中補發有困難,可分期分批補發。
為便於企業發放,按國家規定女職工滿50周歲退休的,企業應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一並發放。2003年9月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可分期分批補發。
⑧ 農村獨生子女殘疾的父母多大歲數有補貼
具體來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自育部門。以山西省為例,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⑨ 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有什麼補貼
國家衛計委表示,2014年起獨生子女的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