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代替成年子女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法律是否生效
父母沒有你的授權而擅自為你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但是,你開始履行沒有,如果開始履行了,就視為你已經認可,就是有效的合同。
⑵ 子女和父母簽合同合法嗎受法律保護嗎
合同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簽合同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不損害第三人或國家集體利益,合同有效,受法律保護。不論子女和父母的。
⑶ 未成年時父母代替子女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給他人成年後合同是否有效
未成年時父母代替子女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給他人成年後合同應該是有效的。
⑷ 父母代未成年人簽合同有效嗎,怎麼看合同是否有效
父母代未成年人簽合同一般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四條 無民內事行為能力容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取決於合同當中的內容,以及簽訂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備.但現在按《合同法》的規定不會輕易認定合同無效。
下面是《合同法》第三章關於合同效力的規定可以進行參考。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
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⑸ 親生父母能否代替兒子(成年人)簽訂賠償協議書嗎。謝謝回復解答。
如果成年兒子因生理原因,屬於受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母親作為法定監護人代替簽字有效;如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得到兒子的追認才能生效
⑹ 父母代替未成年子女簽訂的購房合同沒有未成年子女的委託書這個合同有效嗎
如果加上兒女的名字,子女在購買自己的首套住房時,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會增加到40%,而且相應的稅費也增加不少。
1、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現有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並可享受首套優惠房貸利率。
2、對擁有一套住房但無貸款記錄或者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3、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而且相應的稅費也增加不少。
(6)父母代替成年子女簽合同擴展閱讀:
1、廣州市房管局規定,房產證可以寫未成年人的名字,如果買的是新房,交付給開發商辦理即可;如果買的是二手房,需要父母攜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說,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法律就保護誰擁有物權。
2、父母可以跟孩子簽訂協議,以便在必要的時候收回房產。但孩子小於10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只在10歲至18歲才有用,因為孩子18歲後已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直接買賣房產。
3、如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那就屬於其個人財產,好處是如果實行遺產稅,那可以免交,弊端是將來房產政策如果繼續限購等,孩子再買房則屬於第二套
⑺ 父母代子女簽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嗎,需要什麼要
你好,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那麼父母代子女簽字是生效的;如果子女已經成年,那需要委託書才有效。
⑻ 父母可以代替滿十八歲子女簽購房合同嗎
年滿十八歲的子女屬於成人,
也就是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父母未經版授權,不能代簽合同權。
如果父母出錢為子女購房,合同主體是其子女時,
那麼這個合同必須由其子女簽字確認方有效,
父母未經授權代簽,就屬於無效合同。
如果父母購房,子女在房產證上佔有份額,
那麼父母和子女都必須在合同上簽字,
同樣,未經授權不能代簽。
⑼ 律師說: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情形其實是為規避國家現有政策而出現的一種常見情形,即,父母以為專未成屬年子女購買房屋的方式規避房屋限購令,此情形應當認定合同有效,父母為實際履行合同的相對人。合同相對方應通過真實意圖來確定,而不是僅僅依據合同形式上的甲方乙方來確定。
對於是否因為限購令而導致合同無效,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及地方政府配套規定中的限購政策限制的是房屋產權的過戶登記,未明確規定違反的後果是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繼續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交付房屋等內容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況且當事人可以通過處分名下房產等方式促使限制登記的情形消失後,進行房屋過戶登記。
因此限購政策並不能導致合同無效。
⑽ 父母買房簽合同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可以的。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合同只能父母簽名,產權登記可以寫子女名字。
流程
初始登記
房屋所有權的初始登記是指新建房屋的權屬登記。新建房屋,於竣工後的三個月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房屋所有權的登記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申請人為公民和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申請人須填寫申請書,並出示個人身份證或法人資格證明,以及取得房屋產權的有關證明。
(2)審查。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查驗各項交驗的文件,並通過內部檔案調查和實地查丈來核實產權人是否屬實,產權來源是否合法。
(3)登記入冊、頒發證書。登記機關根據審查結果對該房產登記入冊,建檔,並對申請人頒發房屋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書。
變更登記
房屋所有權的變更登記一般發生在以下情形:
(1)因房屋買賣、贈與、繼承、調撥、分析等情況引起產權人變更的;
(2)因房屋改建、擴建、翻建、添加附屬設施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變化的;
(3)因房屋產權人姓名、名稱、地址等變化的;
(4)因設定他項權利,如設定典權、抵押權變化的;
(5)注銷登記的。
(10)父母代替成年子女簽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十三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