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獨生子女但是填報個稅的時候單位讓填非獨生子女這樣行嗎
不行。抄這是惡意隱瞞。是違法行為。
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扣除是不同的。
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1)個人所得稅非獨生子女填寫擴展閱讀: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② 個稅app中贍養老人我是非獨生子女《本年度月扣除金額》是什麼意思我填了1000元可以嗎
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最多扣1000,也可以填寫低於1000的金額,獨生子女每個月可以扣除2000。
可以平均分攤或者按老人指定分攤,兩種方式以老人指定分攤為主,所以只要老人指定由你個人承擔贍養老人的話可以由個人全額扣除贍養老人這一項。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個子女贍養,每個孩子可以平均分攤每年24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經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約定,每個子女分別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額,但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2)個人所得稅非獨生子女填寫擴展閱讀: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③ 新個稅,非獨生子女約定或指定分攤全額2000元可以么
不可以的,只有獨生子女才可以填寫2000元金額。
你是非獨生子女,無論你們是採取協商,均攤,還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額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贍養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寫2000元。
新的個稅附加稅政策網上都有明確解釋和解答,你可以具體看一看
④ 個人所得稅APP非獨生子女,贍養費只填一方父母嗎
個人所得稅APP非獨生子女贍養費可以添,兩方的父母都可以。
⑤ 條件為非獨生子女兩人(倆人),但其中一人死亡怎麼填寫個稅專項扣除信息
按獨生子女
定額扣除2000
⑥ 個人所得稅軟體中贍養老人信息填寫,非獨生子女共同贍養人用不用添加謝謝
個人所得稅軟體中非獨生子女共同贍養人用添加。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可以分攤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如平均分攤、約定分攤等情況,分攤方式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此外,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贍養兩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個子女贍養,每個孩子可以平均分攤每年24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經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約定,每個子女分別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額,但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6)個人所得稅非獨生子女填寫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app贍養老人填寫步驟
1、啟動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個人中心
⑦ 新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信息,贍養老人項,我是非獨生子女,還有一個姐姐,但是姐姐有殘疾,無法贍養老人,
你和姐姐可以簽訂協議,贍養老人項由你一個人扣除。根據稅務規定,是可以協商扣除。
⑧ 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怎麼填
《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所以,從婚姻法可以看出,繼子女也是有贍養繼父母義務的。那麼你就不算是獨生子女。同樣的,對方也對你的母親有贍養義務,也不能算作是獨生子女。所以重組家庭中,有兩孩的就不算是獨生子女了。應當共同享受2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且個人不得超過1000元。
⑨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表中,非獨生子女的,共同贍養人信息是必填項嗎
是必填的。來
一個納稅自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
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9)個人所得稅非獨生子女填寫擴展閱讀:
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