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還在,父母的房產子女是有權擁有嗎
父母還在父母沒發話告知房產給子女,子女就沒權力擁有,房產是父母的,父母給了子女的子女有權擁有
⑵ 子女有沒有權利與父母爭奪房產
需要看房產證登記人情況來定。
《物權法》: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回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答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⑶ 子女自己在家蓋的房子,父母有權利要回嗎
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不管是子女蓋的房子還是父母蓋的房子,只要 《房產證》不是父母的名字而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就無法佔為己有。
反之亦然。
⑷ 父母的房子孩子有權利居住嗎
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有贍養孩子的義務。
所以父母的房子孩子有權利居住。
但仍然屬於父母的財產。
成年但未成家,父母有權不讓孩子住父母的房子。
源自法律規定。
根據民俗文化,一般都是可以住的。
⑸ 子女有沒有向父母索要財產的權利
父母的財產,子女無權索要
如果是子女個人的財產,應該給子女
如果想獨立,分家,沒有在你的財產,父母想給你的另當別論
⑹ 父母是否享有兒女所有房屋的居住權
物權法沒有規定「居住權」這種權利,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話,子女有義務提供房屋給父母居住。
⑺ 父母有沒有權利讓子女搬離自己的房子
這要看房權是誰的了,如果房權是父母的,而子女又成年了,父母是有權利讓子女搬離的。房子要是子女成年後自己打拚賺來的,父母則沒有權利讓子女搬離,相反,子女則有權利讓父母搬離。
⑻ 子女有無權利繼承單位分給父母的房子
看房子的所有權是誰。如果房子的所有權依舊是原單位,則不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因此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如果房子的所有權已經發生了轉移,成為了父母兩人的共同財產或者其中一方的個人財產,則父母去世後,房子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依法繼承。
具體繼承原則及方案,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執行。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⑼ 在什麼情況下子女沒有權利享受父母的房產
只要父母在世,只要沒有得到父母的許可,子女就沒有權力享受父母的房產。
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為繼承人,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但是如果發生子女遺棄或者殺害父母、殺害其他繼承人、篡改遺囑之類的事情,該子女的繼承權就會喪失。另外,有繼承權不等於有權享受房產。
所以,子女如果想享受父母的房產,必須徵得父母的同意,否則其他任何情況下都是沒有權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