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北獨生子女證取消了嗎
按照河北省新修訂的2016版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凡是原來已經登記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原先憑證享受的各項獎勵政策按原來的規定繼續執行。
2016年1月1日起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
⑵ 河北省執行獨生子女證退休上長百分之五工資嗎
各地包括訶北省都沒有持有獨生子女證退休上長百分之五工資的政策規定,因沒有這樣的政策規定所以河北省不執行。
⑶ 河北省獨生子女都有什麼補助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持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對獨生子女父母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獎金;
(二)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對產婦增加獎勵產假30天;
(三)對符合第十九條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別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分別給予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是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居民的,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適當補助。
前款規定的獎勵、補助費的來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條 在扶持發展生產上,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優惠和支持;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應當提高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標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對下崗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培訓和就業。
農村獨生子女在參加本省中考、高考時,給予增加10分的照顧;對獨生子女入托兒所、幼兒園、上小學、就醫住院給予適當照顧。本條規定的優先優惠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⑷ 今年河北省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如果是實行全面二孩之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就可以辦。如果是你們省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之後出生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⑸ 河北保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辦了嗎
如果是2016 年1月1日以後生育的,不再發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2016年《河北省人口與計劃回生育條例》:
第三答十條 對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持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 從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歲止,對獨生子女父母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十元的獎金;
(二) 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分別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獎勵;是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居民的,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已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其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 死亡的,按照規定給予扶助。在經濟補貼、醫療保障、養老保障、應急幫扶、親情關愛等方面給予照顧。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人口與計劃生育救助公益金。其經費來源主要是財政投入和社會捐助,主要用於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不再收養子女的,退休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時的補助。
⑹ 河北省現在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內個子女的夫妻,是容否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⑺ 河北獨生子女證辦理需什麼條件
今年六月份新出的政策,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有證的,如果丟了或者損壞可以補辦,但是不給辦理新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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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河北省農村戶口辦獨生子女證後有什麼補助
詳見河北獨生子女政策
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dszn/2010080632533.html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自2003年10月1日起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獎金。
2003年10月1日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自2003年10月1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由原來每人每月不低於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由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發放。
(二)對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夫妻的獎勵自2003年10月1日起,對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在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分別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獎勵
1、2003年10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時分別由雙方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因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企業重組等原因提前退休人員,2003年10月1日以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分別由原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2003年10月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1972年8月15日以來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分別由原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⑼ 河北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取消前,其辦理如下: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
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辦理程序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9)河北省取消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一)辦理形式。
1、網上辦理。申請人可通過「孕健康·計生河北」手機APP客戶端或「河北省計劃生育網上辦事大廳」自主申請辦理。
2、窗口辦理。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可在女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
窗口工作人員首選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二)辦理時限。通過手機APP客戶端或網上辦事大廳申請的,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簡訊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從網上辦事大廳自助列印《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也可到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領取制式的《光榮證》。通過窗口辦理的,材料齊全即時辦結,現場發放《光榮證》。
(三)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者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者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者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的佐證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參考資料來源:石家莊鐵道學院-關於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通知
⑽ 2019河北省高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河北省2019年高考報名將於2018年11月份進行。現將2019年高考農村獨生子女加分資格條件及辦理程序公布如下:
一、資格條件
農村獨生子女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父親、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為我省農村居民的。
2.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該考生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為我省農村居民的。
農村居民,指從考生身份審定當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農村戶籍人口連續10年以上,依法享受農村責任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不享受城鎮居民或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職工不屬於這個范圍(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的,符合上述條件的,自轉為城鎮居民之日起,24個月內享受農村居民待遇)。
二、實施程序
自2018年起,申請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於每年國慶節後10個工作日內,到鄉級計生辦,領取並如實填寫《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同時向鄉級衛生計生辦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考生本人參加高考的證明(有就讀學校的考生所在學校出具,無就讀學校的社會考生由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居民戶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兩份留存。
3.身份證(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兩份留存。
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兩份留存。
5.農村居民戶口狀況證明(村委會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違法生育的處理情況證明(鄉級衛生計生辦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兩份留存。
7.屬父母離婚、喪偶的,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⑴屬離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及考生父母雙方婚育狀況證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後未生育的證明。需提供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兩份留存。
⑵屬喪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證明及現存一方的婚育狀況證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後未生育的證明。需提供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兩份留存。
8.考生本人填寫的《河北省獨生子女審定表》。需提供一式三份。
9.考生本人近期三張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藍底,成像區上部空1/10,頭部佔7/10,肩部佔1/5,確保清晰、規范。
考生須於11月25日前將通過市、鄉兩級衛生計生部門的審核蓋章的《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交報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