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補貼問題
其補貼一:
其子女從出生到16歲,每年每月都有(2010年前男5/月,女6元/月保健費補貼)每月20元/月保健費,有單位的在父母雙方單位領,無單位的和農村戶在所在地社區、村委一年一領;都有,這是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立法獎勵。
其補貼二:
父母是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在退休時有5%的增資;隨月工資發放,終身享受。
其補貼三:
父母是企業工人進入社保的,等辦理退休手續後;可到所在地社區申請一次性補貼獎勵,每人2000元。
其補貼四:
農村獨生子女戶,父母60歲後,每人每年領取「獨生子女」補貼960元;農村「雙女戶」每人每年補貼1200元。
㈡ 獨生子女補貼
城市跟農村不一樣啊1.從領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版
2.獨生子女權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3.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在農村居住,在年滿60歲之後,每月各發給50元的生活補助。各地從2005年已陸續開始兌現。
4.獨生子女家庭在發展經濟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將享受優先照顧。政府還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
5.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㈢ 關於獨生子女的補貼有哪些優惠政策
人中與計劃復生育法
第二制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