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沒辦獨生子女證能享受國家政策嗎是獨生子女,但沒有辦證,戶口也是一個小孩,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不能的,獨生子女都會辦理獨生子女證,有這個證才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的福利,沒有證是不行的,因為這個證是以前辦理的,現在辦理不了了,所以辦事機構都是只認證書的。
『貳』 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政策嗎沒有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不能,按規定符合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的必須有獨生子女證,所以沒有獨專生子女不能享屬受。符合獨生子女的家庭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去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去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但是各地基本上都已停辦獨生子女證
『叄』 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將來還能享受到獨生子女待遇嗎
沒辦獨生子女證就沒法申報也就不能享受相關國家待遇。
1、按規定不能享受相關國家待遇,因為獨生子女獎勵金必須帶獨生子女證等證件申報才能領取。
2、2016新政後,國家明確取消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對於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還是可以根據當地政策正常享受補貼。
3、目前國家衛計委對於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最後期限,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要求,具體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4、按照規定,該證在子女18周歲之內皆可辦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將不再給予辦證。
5、辦理須准備如下資料: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一式三份);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6、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雙方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申請書》需本人填寫,不得代替。
2、《申請書》一式三份,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肆』 我是獨生子女但沒有領取過獨身子女費 能補領取嗎
獨生子女本人是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的,獨生子女費也不能補領。
獨生子女費是由獨生子女的父母領取的,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的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部分地區為16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
獨生子女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4)沒有子女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獨身子女費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伍』 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政策嗎
不能,按規定符合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的必須有獨生子女證,所以沒有獨生子女專不能享受。
符合獨生子屬女的家庭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去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去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但是各地基本上都已停辦獨生子女證。
『陸』 再婚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分怎麼算,你再婚,你就失去了撫養孩子的義務與權利,你的另一半可以要求無償的孩子歸其所有,孩子的獨生子女政策也與你無關,
第一,根據獨生子女政策,是其家庭沒有再婚的情況下,如果你是孩子的撫養人與監護人,那麼你再婚,你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就有權利要求你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孩子要跟你的另一半生活,而且你要支付其撫養費生活費等,但是孩子仍然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
第二,可以享受,但是前提是沒有人舉報你,不然會根據具體的政策罰款等 。
『柒』 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政策嗎
現在已經沒有獨生子女政策了,如果沒有辦理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只是在取消前辦理的繼續享受而已。
『捌』 為什麼城市戶口的獨生子女沒有補貼
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每月都有補貼,如果沒有應該是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8)沒有子女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以廣東省和重慶市為例:
1、《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2、《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