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請問一下我從小被親生父母送給親姑姑做兒子,還有一個親弟弟和弟妹,現在親生父母一家全部出車禍死了
你的問題沒有說清楚,
你的弟弟和弟妹,
是你養父母呢?
還是你的親生父母呢?
如果你的弟弟弟妹,
是你親生父母的,
那麼他的繼承權比你們的高,
⑵ 夫妻後組織的家庭,男方一個男孩,女方4個孩子,現在男方出車禍已死亡,有賠償款,女方的子女有繼承權嘛
繼子女也有繼承權。依據如下: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21.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22.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的關系,視為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的,可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23.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系養兄弟姐妹,可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被收養人與其親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24.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因繼兄弟姐妹之間的扶養關系而發生。沒有扶養關系的,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⑶ 兒子開車出車禍父母有義務賠償死者嗎
如果孩子是成年人,一般沒有法定的義務。
⑷ 父親出交通事故,子女有連帶賠償責任嗎
如果子女不是事故發生時的車上人員或實際車主,那肯定沒有任何連帶賠償回責任。
侵權債務具有相對答性,只是侵權人與受害人雙方的關系。子女可以自願代為清償,但沒有法定的清償義務。債務人死亡的,其遺產應用於清償債務。其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同時也會繼承債務,但可以放棄繼承權而不承擔債務。
除此之外,成年的父母子女之間的債務都屬於個人債務。
⑸ 父母出車禍撞了人 作為兒女要承擔全部責任嗎
不用承擔,但是我想你關心的不是自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而是你父母承擔責任的問題以及賠償問題。
因為你的信息太少,無法分析責任和賠償,
⑹ 車禍後賠償,父母、配偶、子女應該怎麼分配
車禍後的補償,屬於撫恤金,而撫恤金不同於遺產,給誰就是給誰的,不存在其它人分割或者分配。
本案中,你舅舅車禍死亡,所得到的撫恤金應專款專用,安葬費就不用說了,而其餘的應屬於無勞動能力老人的供養費。
老人的供養費用依法應由老人所得,專項用於老人養老送終,如果你舅媽有勞動能力,依法是得不到供養撫恤金的。
看和肇事者簽訂的補償協議,上面應有詳細的規定。
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
⑺ 一人出車禍死亡但沒妻子兒女和父母他的死亡金有誰來記成
那就有兄弟姐妹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版偶、子女權、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⑻ 子女出車禍死了賠償金父母有嗎
1、死亡賠償不是死者的生前財產,因此不屬於遺產,也不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其中的喪葬費和親屬奔喪等其它雜項支出,應當是分配給實際支出人的;被撫養人撫養費,本來就是以被撫養人的名義獲得的,應當分配給被撫養人;只有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如果有的話),因為他並非是對死者自身的賠償,而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因此應該對其近親屬均進行補償。
2、分配的話首先是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參照遺產的分配原則進行分配,父母、配偶、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原則上均分,就是每人10萬,女兒、父親、外公外婆,如果父親也不在了,那麼是分為3份。二老當然有知情權,如果二老不參與協商,必須書面授權委託舅舅出面才行,否則舅舅無權參與協商。
⑼ 被領養的孤兒還能繼承他親生父母的遺產嗎,比如幾歲的孩子,父母出車禍去世了沒有遺囑,後來孩子被收養了
1. 孩子被領養,是否到民政局辦理了正式的收養關系?
只有辦理了正式的收養關系之後,孩子才與養父母建立父母子女關系,屬於擬制血親,對養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對生父母的遺產不再有繼承權。
2. 你所說的情況: 領養是發生在孩子父母去世之後,孩子的父母死亡時,孩子與養父母還沒有建立正式的收養關系,所以孩子對自己親生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
3. 孩子父母的全部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走法定繼承,應當由父母的全部子女、孩子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共同繼承。
4. 如果孩子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已經先於孩子的父母去世,而且父母只有這一個孩子:父母的遺產應由這個孩子全部繼承。
5. 孩子繼承的遺產:是孩子的個人財產,歸孩子所有,不能歸養父母所有,但養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負責管理這筆財產的使用,但這筆財產只能為了孩子的利益而使用,到孩子長大成人時交付給孩子。
6. 相關依據:
(1)《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2)《收養法》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⑽ 出車禍,對方給陪了120萬,死方(女)上有雙方老人4個,有 配偶,女兒女婿,外孫兩個。怎樣分配
一、賠償的120萬元一般是由以下幾項構成:
1,賠償款中關於花在死者本人身上即相版關的所權有的費用,即治療費、住宿費、伙食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由實際支付相關費用人獲得;
2,賠償款中有針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以及父母的贍養費,本案中無未成年子女撫養,只有死者父母2位老人的贍養費,應交由2位老人本人或者2位老人的法定監護人保管、使用;
3、賠償款中還要扣除用於賠償死者應該承擔的對外欠債;
上述幾項扣除後剩下的部分再按照繼承法來分割。
二、分配
我國繼承法規定的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即賠償的120萬元中,扣除上述費用後,剩下的部分由死亡者的父母(不含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4個人分割。先協商分割,若協商不成,就平均分割,各分得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