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可以在父母的兩個單位同時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嗎
這個是個人死亡,家屬享有的,所以理論上是不違反的
2. 領財政工資人員因患大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其子女大學可以申報家庭經濟困難嗎
有困難沒辦法解決,只好要求學校助學金解決或撥打市長電話12345求助……
3. 吃了低保對子女有影響嗎
一般來說主要看經濟
經濟差,子女也很窮的話...
即使再多子女也可以享受
只要能證明你們家經濟環境差就O.K!
辦低保最好能證明你子女也是過著窘迫生活那就行了!
4. 生活困難補助的人應有幾個子女共同撫
撫恤金是死者死亡後得到的補助費用,不是遺產,所以不能按照遺產的分割方式分配。
如死者生前有需要贍養和撫養的對象,就由這些對象分配撫恤金。如果沒有這些需要撫養和贍養的對象,可以依照遺產的方式辦理繼承。
死者如果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就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
對於沒有贍養老人的子女,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遺產。
如果繼承人之間分割分配遺產無法達成協議,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
撫恤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後,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遺屬生活困難補貼父母都不在了子女可以繼續享用嗎
如果不夠18歲可以繼續領取,超過則不可。
6. 子女工作對父母農村大病救助報銷有影響嗎
子女工作對父母農村大病救助報銷沒有影響的。大病救助是政府護值大病的項目,只要是串了大病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請大病救助的。
7. 申報貧困生對孩子影響不好么
也沒有吧,看你們家裡條件,如果條件可以的話,建議不要申請貧困生,這種欺騙會很傷孩版子自權尊的,尤其是被別人拆穿後。
假如家庭條件不好,申請貧困生可以減輕家庭負擔,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多給予孩子關心,讓他能夠理解父母的艱辛,心態上要自信,不能因為家庭條件差,就在同學面前感到自卑。
還有要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讓他做一個有志向的人,就算現在苦點累點,只要肯努力奮斗,以後肯定會有好的生活。
8. 一個家長有工作,孩子可以享受貧困救助嗎
可以,至少去來試試一點問題都沒源有裡面本來就是提到父母有人下崗,或者家庭財富無法支撐正常生活和學業到時候要求會低一點,但是要有證明,一般申請需要貧困證,下崗啊街道什麼的證明,有什麼帶什麼。我雖然沒有申請這個,但是學校里比如申請個平困助學金,那種一般的就幾千塊的那種,根本就是糊弄一下,有錢人都可以拿到所以放心申請去吧
9. 父母有退休金,子女低保受影響嗎
我給你查了低保條件農村低保條件(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城市低保條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申報材料一、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居民; 二、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員條件的居民,本人寫出申請到所管轄的居委會申報。 五、 居委會根據申請情況到申請人家進行實際調查,是否符合保障條件。 六、 居委會把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明報送辦事處民政科核實。 七、 對符合條件的保障人員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填寫,報區民政局審批。 八、 審批後對保障人員建檔、建卡管理,方能領取低保金。
10. 我的妻子去世她的父母享受她單位發放的最低生活困難補助金一直到去世,以後我和孩子有她父母的繼承權嗎
妻子去世他的父母享受他單位發放的最低生活補助一直到去世以後我和孩子有專他的父母繼承權嗎你和孩屬子不能有他父母的繼承權因為他父母享受單位發放的最低生活補助金是單位一種救濟性質的資金他的期間而且有規定到他的父母去世為止也就是說他父母去世就已經停止發放而且只針對他的父母所以你們沒有這個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