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經常要被我媽媽用木尺打手心,雙手經常是腫的,這樣打兒子手心的媽媽究竟多不多我13歲,我是獨生子
應該沒有,雖然做父母的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聽話但不至於打那麼狠,而且
打那麼嚴重,也許是壓力大的緣故,跟她說說,畢竟你也大了
『貳』 我的孩子13周歲了,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從開始全面開放二胎政策後,就沒有獨生子女證可以辦理了,這個證書已經取消了,以前辦理的還一直有效,但是不給辦理新的了,你是不能辦理了。
『叄』 94年辦理的獨生子女教育婚嫁險420元,領取的十三檔是怎樣的
您好!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可以享受到眾多優待。包括自發證日起到14周歲止,每月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單位發給的保健費10元;在招工、解決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照顧;更重要的是作為獨生子女的母親,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產假之外,還增加35天產假,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看護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二)在社會救濟、扶貧、以工代賑、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優先照顧; (三)農村安排宅基地優先照顧。符合再生育條件而自願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經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農村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另: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肆』 我們13年辦的獨生子女證,沒有存摺,去那裡領錢
到單位計劃生育辦公室領取
『伍』 孩子今年13周歲了,一直沒辦理獨生子女證,昨天剛辦好,請問獨生子女費能領多少
從2016年1月1號起就沒有獨生子女補償了,之前的按你們當地的獨生子女每年國家補償金領取
『陸』 婚前未做檢查可以休13天婚假嗎
月2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草案鼓勵生二胎,並延長二孩產假,而全面兩孩2016年元旦施行,同時取消晚育和獨生子女獎勵。也就意味著,一旦草案通過,2016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期。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說,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後,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
根據現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齡(女子24周歲後生育第一胎)的夫婦,可延長30天產假(女)。
晚婚晚育獨生不再獎勵
去年一則新聞引起熱議:在「單獨二孩」政策落地後,鄭州市民崔先生在申請生育二孩時,被要求退回這幾年領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共計1200元。生了二孩,獨生子女的獎勵是否還有?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介紹,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這一修改意味著,在法律修改後,晚婚假沒了,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可以享受獎勵扶助的,將可繼續獲得獎勵扶助。
符合政策可延長生育假
「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後,不少用人單位對生育假的規定 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個孩子可享受產假及各種獎勵假合計約半年;而生育第二個孩子,只能休假98天。不少准媽媽心懷憂慮,既然政策允許了,為什麼第二個孩子的生育假更短?對此,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再婚家庭再生育子女政策有何變化?
草案中明確新增一條: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衛計委系統專家對此表示,此前對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上,夫妻雙方戶籍地差異在實際操作中會採取傾向於嚴格的做法,而現在採取傾向於寬松的原則。事實上,再婚家庭再生育子女的問題曾引起不少關注,一些再婚家庭認為由於沒有屬於彼此共同的孩子,造成家庭關系的不穩定。
『柒』 本人13,馬上14,獨生子女,不會說話,沒什麼好朋友,察覺到自己最近的心理好像出問題了,大概有將近
大概因為你媽媽又懷孕了,對你的關注少了一些,讓你有了失落的感覺。現在很多孩子都和你一樣,因為家裡添了新的成員,而覺得自己被冷落了。其實這是你們自己的錯覺。不論父母有多少孩子(目前最多也只能有兩個),每一個孩子都是他們的骨血,他們怎麼會因此而冷落自己的孩子呢?你應該這樣想,你一個人已經獨自享受了父母13年的寵愛,你將來的弟妹一出生,他們得到的每一份愛,都是與你分享的。他們沒有機會獨享父母的愛,你已經很賺了哦。這樣一想,心裡是不是好過一些了?
『捌』 男女雙方在單位有一女已經7歲.男方是獨生子女,女方有一個姐姐已死亡多年(招郎),有一女兒13歲.女方父母由
男方符合這是一定的了,嚴格的來說女方的不算。但具體還是建議去相關部門咨詢清楚
『玖』 請問灌雲縣楊集鎮二胎政策:我家大孩現在13歲辦了獨生子女證,沒有拿過補貼,現在准備生二胎,需要做哪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現在全面放開二孩生育,可以生二孩,需要帶上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登記,領取《生育登記證》,要辦理小孩上戶,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去村或者居委開出小孩上戶證明,憑證明帶上結婚證,戶口本,小孩出生證明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小孩上戶手續,完全沒有問題的,祝你開心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