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獨生子女證有哪些用處
1、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2、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㈡ 上海市獨生子女12019年新政策
《獎勵辦法》實施後到年齡的人員,獎勵金自到齡的當月開始計發。
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原來的獎勵政策已經或應當享受退休金加發5%(含按工資100%發給)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獎勵金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發。
到年齡後從市外遷入的人員,獎勵金自遷入當日開始計發,申請人在遷出地屬按月獎勵的,自遷出地終止待遇的次月開始計發。
獨生子女補貼政策一般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發放。退休人員在養老金中領取。
㈢ 上海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最新修復訂的《上海市計劃制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原來的每月2.5元上調至30元。根據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在子女年滿16周歲以前,可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㈣ 2018至2019上海市獨生子女費上調1200塊一個人是不是真的
2018至2019上海市獨生子女費上調1200塊?
假的,不存在的。
上海獨生子女費標准:16周歲以下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30元。
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標准:獨生子女父母每人5000元(退休時一次性領取)。
㈤ 上海獨生子女證辦好之後,到老了會一次性給多少補貼
市政府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通知
滬府發〔2016〕4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修訂後的《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
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
第七條(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計劃生育獎勵)
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按照下列規定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一)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在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即原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㈥ 2019年,獨生子女的父母在上海可以隨子女落戶口嗎
你好我來回答你的問題你說的這一個獨生子女的父母在上海可以隨著子女落戶嗎這個應該是不能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㈦ 上海獨生子女2019年有新規嗎
上海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是: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上海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上海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歲止。
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㈧ 上海有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可獲獎勵嗎
上海獨生子女的父母,
到退休年齡時,去辦理退休手續,
同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獲一次性獎勵,金額為每人5000元。
㈨ 父母是否可以落戶上海的獨生子女
父母在外地的來戶口符合以自下條件戶口可以隨獨生子女遷入上海。
根據《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規定:
第三條 關於老人投靠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