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名下的房子可以轉給父母嗎過戶後子女可以再申請買房嗎
問:我未成年時父母離異,我隨父親生活,父母共同承擔我的生活、讀書等費用。現在母親年老,無房居住。我想把我名下的一套住房(購房時母親幫助出有部分房款)贈給母親,以解決母親的居住及戶口入戶問題,讓她安度晚年。請問子女與父母間的房產贈與該怎麼辦理過戶手續,能否減免相關的稅、費?
答:
一、雖然在你購房時,你母親幫助出有部分房款,但是房屋產權登記時沒有她的名字,在法律上是不認可她是房屋共有權人的(即你及你母親不能進行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你將登記在你名下的房屋贈與你母親,應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我個人認為在本案的房屋贈與當中:(四)是指贈與合同;(五)是指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所以,你應該向梧州市房產交易中心提交上述(一)到(五)的材料。
三、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主要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對直系親屬之間的房屋贈與行為: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並且暫免徵收營業稅。但是契稅、印花稅、工本費、測繪費等應按規定繳納,不能減免。
❷ 父母買房直接過戶給子女這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父母沒有明確給誰,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應盡明確只給男方,那麼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
❸ 父母買房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是可以的,但以後子女買房九不是首套房子了
❹ 父母的房子怎樣過戶到孩子名下,需要什麼費用
父母的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有以下三種方式:
1、贈與過戶。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需要先去相關的部門進行公證,然後再進行房屋鑒定,後辦理過戶手續。贈與的方式及費用,需要契稅和公證費。五年以內的房產贈與過戶,只繳納總房款的2%的公證費和11.5%的契稅,父母贈與子女房產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2、出讓過戶。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出讓的方式及費用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如果房產滿五年,免徵營業稅及個稅,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
3、房產繼承。房產繼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被繼承人去世,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二是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三是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
繼承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孩子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這一過程只需要繳納極少的登記費和印花稅。子女通過繼承方式取得房產證滿5年之後,如果再出售該房產時沒有其他物業,則可同時免繳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交易手續費。
(4)父母買房可以轉讓子女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❺ 父母買房簽合同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可以的。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合同只能父母簽名,產權登記可以寫子女名字。
流程
初始登記
房屋所有權的初始登記是指新建房屋的權屬登記。新建房屋,於竣工後的三個月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房屋所有權的登記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申請人為公民和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申請人須填寫申請書,並出示個人身份證或法人資格證明,以及取得房屋產權的有關證明。
(2)審查。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查驗各項交驗的文件,並通過內部檔案調查和實地查丈來核實產權人是否屬實,產權來源是否合法。
(3)登記入冊、頒發證書。登記機關根據審查結果對該房產登記入冊,建檔,並對申請人頒發房屋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書。
變更登記
房屋所有權的變更登記一般發生在以下情形:
(1)因房屋買賣、贈與、繼承、調撥、分析等情況引起產權人變更的;
(2)因房屋改建、擴建、翻建、添加附屬設施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變化的;
(3)因房屋產權人姓名、名稱、地址等變化的;
(4)因設定他項權利,如設定典權、抵押權變化的;
(5)注銷登記的。
(5)父母買房可以轉讓子女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十三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❻ 父母買的新房多久可以過戶給子女
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產,如是以買賣方式過戶,有了子女名字房產證,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屬於子女合法擁有的財產,父母不能收回住房產權。如子女沒有付錢購買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張債權,可以要求子女歸還買房子錢款。如果父母是以贈與方式過戶住房給子女,子女在違反贈與協議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父母可以申請收回已經贈與過戶給子女的房產。《合同法》規定: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