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年子女喪失了勞動能力,父母仍應撫養嗎
編輯同志:馬婧中專畢業參加工作後,一直與父母生活。兩年前的一個晚上,她與幾位朋友聚會後獨自騎自行車回家,不料被一輛小汽車撞成重傷,雖經及時治療,保住了生命,卻喪失了勞動能力。原來工作的那家私營企業也不再聘用她。而且,肇事車輛在撞人後立即逃跑,公安交警部門經過努力仍未偵破此案。最近,馬婧父母因為感情不和,雙方准備離婚,可是,他們把馬婧當作累贅,誰也不肯撫養。於是,提出馬婧已19歲了,是成年人,他們以後不再負擔其生活費用。請問,成年子女喪失了勞動能力的,父母仍應撫養嗎? 張少翔張少翔同志:從你來信可知,馬婧是被車撞成重傷喪失勞動能力的,對此,根據《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肇事司機必然要按其所負事故責任承擔馬婧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等費用。但是,由於此案目前尚未偵破,所以,暫時也得不到這些損害賠償費用。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因此,只要符合以上規定,馬婧的父母就仍要負擔撫育費。 雷小榮
2. 老年父母對已婚成年子女(喪失勞動力)有無撫養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版見》第12條的規定:尚未權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3. 我父親與母親是否喪失勞動能力,是不是贍養嗎
1 法律法規層面引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 道德層面,不談法律。父母生育,養育了子女健康成長,嘔心瀝血。當父母老了或因別的原因無力照顧自己時,子女應義無反顧反哺父母。我國俗話說得好,血濃於水,贍養雙親,天經地義。不要等到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的這些悲劇的發生。這些古話就是教育後世之人盡孝道。
4. 有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像父母索要撫養費嗎
有民事行為來能力,但源喪失勞動能力,你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低保,符合低保條件國家會根據你的情況,給予每月生活補助的,但你不可向父母索要撫養費,因為你已是成年人,父母有父母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你有困難父母是可以適當的幫助你,而你不能強行去跟父母索要。
5. 離異的子女,後天喪失勞動能力。父母要撫養么
只能說看父母的具體經濟情況,法律上沒有規定父母對成年的孩子必須要進行撫養義務
6. 父母是否喪失勞動能力和一方父母過世有關系嗎
當然有,父母是否撫養子女不是子女是否贍養父母的前提和條件。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從這條規定中可以看出,父母撫養子女是應盡的義務,子女贍養父母也是應盡的義務。父母離婚法院給離婚的雙方沒人判了一個孩子撫養,這不是免除了父母一方對不跟隨自己生活的孩子的撫養責任,如果一方生活困難無力撫養孩子,孩子還是可以依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之規定,請求有撫養能力的一方撫養自己,法院也會支持這個請求。同理,不撫養自己的父母一方歲數大了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接受父母一方撫養的孩子也必須盡到贍養老人照顧老人的義務。任何一個子女都無權以父母一方為撫養自己而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的責任。父母離婚造成了與子女的分離,一方撫育一個是最合理的處理方式,父母離婚不離婚法律都不允許改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肉親情,法律也不允許依據任何理由解除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所以,子女對沒有直接撫養自己的父母必須盡贍養義務,不盡贍養義務,父母可以起訴該子女要求其承擔贍養義務,法院也會堅定不移地支持父母的主張,判決子女盡贍養義務,絕不會因為父母一方在離婚後未撫養其中一個子女而免除這個子女的贍養義務。
7. 子女成年後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無論父母是否離婚,父親撫養子女、子女贍養其父都應是雙方當然的義務。從你所寫的情況看,在你的成長階段,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在此種情況下你將來是否要承擔對父親的贍養義務,對此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從司法實踐中看,如果你父親在你成長階段確實是無力盡到撫養你的義務,那麼在他年老時,你仍然有贍養他的義務,應適當承擔你父親的部分生活費用;如果你父親有撫養能力而故意不盡撫養義務,當他年老時,你有權拒絕他的贍養要求。
而且你所說的申請斷絕父女關系無論是從基本的親情,還是從法律角度,都是不可能的。這種血緣關系是與生俱來的,這跟是否有重婚和家庭暴力是沒有關系的。
8. 法律,能不能說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給不起贍養費,就喪失生存權
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等生活困難的子女,可以暫不支付贍養費!法律也不會強制要求必須支付!和生存權無任何關系!這只是源自社會道德壓力和個人心理壓力問題!
9. 婚姻法規定子女喪失勞動能力的,18歲以後父母仍需盡撫養義務。那如果父母年齡超過60歲後呢
你好,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子女喪失勞動能力,父母又有給付回能力的答,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因此,如果在父母在沒有給付能力的情況下,父母就不用撫養,
子女可以通過民政、社會保障部門解決生活費用!
希望對你有幫助!
10. 子女喪失勞動能力可以不贍養父母嗎,依據是什
子女履行贍抄養老人義務的前提是有能力贍養
如果喪失贍養能力,則無法承擔贍養義務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