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你好,1997年9月份父母收養的我。我是合法收養。各種證件齊全。小時候享受過獨身子女的待遇,但是現
抱養一個孩子屬於獨生子女。
一、 獨生子女一般指夫婦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回一存活子女,即沒答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視為獨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歲前被收養,養父母無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婦只生育一個子女,該子女以及該夫婦依法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棄嬰或兒童。
(四)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婦離異後,該子女經法院判決或協議由一方撫養並長期共同生活,且撫養方未再婚或再婚後未再生育的。
具體事宜請咨詢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
他們那麼做不懂法的 ,是 違法的 。是傻熊式的 村幹部...
獨生子女 (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
❷ 收養子女有贍養養父母責任嗎
收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的關系,現在法律規定,就是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贍養父母或者養父母,都是養子女的法定義務。
❸ 抱養的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為啥計生辦說不能享受,那裡可以問問
只要你有醫院出示不能生育的證明,再到街道辦事處去辦個獨生子女證,應該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
❹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國家有補助嗎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國家有補助,叫失獨家庭扶助金。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國家對於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2013年12月國家提高城鎮失獨家庭扶助金標准,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自2014年起實施。
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除了提高補助標准,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還可按照規定獲得參保繳費補貼。
例如,這些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可給予參保補貼; 60周歲及以上特別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可優先安排入住公立養老機構;對有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優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等。
(4)收養子女父母待遇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起,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800元,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
根據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增長情況,按規定實行特別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所需經費按《廣東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資金來源由省和市、縣財政承擔。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特別扶助金標准。
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要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幫助
❺ 抱養的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為啥計生辦說不能享受,那裡可以問問
既然已經抱養了,所有的證件應該齊全了。如果是在放開二胎前抱養的,父母應該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如果在放開二胎以後才辦理的證明,那就不算了
❻ 抱養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抱養,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內雙方只生育一個容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❼ 抱養子女的父母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❽ 全國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金政策有什麼補助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
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8)收養子女父母待遇擴展閱讀:
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
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申領條件
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