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城鎮戶口一方為農村戶口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可以享受的。
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的標准如下
①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②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③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④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⑤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獎勵內容
一.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二.摘自《2015年獨生子女費發放相關新規定》
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
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
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
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
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貳』 非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有什麼待遇
非農業職工在享受失業待遇期間,可以享受國家和政府部門的多項優惠政策。
一、非農業職工辦理失業手續後,如個人選擇自謀職業的,持相關證明資料可以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免收辦理個體營業執照手續費用等相關優惠政策。非農業戶口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群體,選擇自謀職業後,還可以享受國家社會保險政策補貼。相對於非農業戶口失業人員,農業戶口職工失業後,這些相關優惠政策都不能享受。
二、同樣當兵待遇好
1、參軍:非農業戶口的優待金比農業戶口的多一倍,城鎮戶口入伍的義務兵每年1萬元,農村戶口入伍的義務兵每年5000元,當兵兩年就相差1萬元。
2、退役:非農業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政府給安置工作,有些地方規定任何單位不得拒絕承擔安置任務,政府安置工作後,還可以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加一次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
3、退役後自謀職業:非農業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自謀職業的,發放一次性安置補助費。退役士兵每人補助35000元,轉業士官每人補助55000元;農業戶口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發放一次性安置補助費每人1萬元。
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待遇高
1、養老保險:非農業職工退休時,可以按月領養老金;而農業戶口職工按現行政策,無論交多少養老保險費,退休時,只能一次性退保。按現行標准繳費20年測算,企業非農業職工和農民工同樣繳費5萬元,到退休時,農民工只能一次性領取2萬元左右的退休費,而非農業職工每月將領取1100元退休費,且隨國家政策每年進行定期調整。
按照北京市人均期望壽命80歲計算,在政策不調整的情況下,非農業職工每年領13200元,退休20年就能領到26.4萬元。
2、醫療保險:非農業職工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不但住院可以報銷,門診看病也可以報銷,退休後,還可以享受退休後的各項醫療費報銷待遇;而農民工在職期間只有住院了才能報銷,一旦退休了,就不給報銷了。
四、低保標准高
按照民政部門現行的低保標准,非農業戶籍人員享受低保待遇的標准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3600元;而農業戶籍低保人員為1700元年,每月142元。非農業戶籍人員的低保待遇是由市、區兩級共同負擔,農業戶籍人員的低保待遇是由區、鎮兩級共同負擔。
山東省非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待遇;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企業獨生子女父母加入社會養老統籌後,在2002年9月28日前退休未兌現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退休金的,參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企業獨生子女父母在企業破產、改制前退休未兌現一次性養老補助,破產、改制時未預留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的芝罘區市屬企業,市國資委籌集資金解決。
企業獨生子女父母改制後從單位退休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獨生子女父母失業後退休、無業人員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事宜,在省里沒有出台相關政策的情況下,煙台市針對本市的實際情況,對芝罘區范圍內的從市屬企業失業後掛檔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市國資委籌資進行了解決;從芝罘區的區屬企業失業後掛檔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由芝罘區進行了解決。其它縣市區正在陸續開展中此項工作。
從省屬、中央直屬企業失業後掛檔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目前暫時不在解決的范圍。
『叄』 城鎮戶口的獨生子女費在哪領
我孩子今年二十了,證是2008年辦的,我們都是城市戶口前兩年我把戶口遷回農村了,我們都失業了,這種情況能領補助嗎?
『肆』 城鎮戶口的工作人員獨生子女費在哪裡領
城鎮戶口的獨生子女費在戶口所在地社區辦事處領取,若是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般都是在本單位集中領取。
『伍』 城市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能免交醫保費用嗎(我是農村戶口 父母有一方是農村戶口一方是城市戶口)
可以不交 放棄醫保
『陸』 我父母是農村戶口 我是城市戶口 我父母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的補助嗎
你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沒有農村和城鎮之分的。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柒』 我已經六十五歲了獨生子女是城市戶口每月的獨生子女補貼應該是多少
無法回答你。
不是城鎮戶口60歲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都是統一標准,各地有各地的標准不是統一的,不可能把各地的標准都了解後告訴你。
所以無法回答你。
咨詢一下你當地計生部門就知道了。
『捌』 為什麼城市戶口的獨生子女沒有補貼
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每月都有補貼,如果沒有應該是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8)城市戶口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以廣東省和重慶市為例:
1、《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2、《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玖』 城鎮戶口的獨生子女費在哪領
只要是獨生子女而且領了獨生子女證就有獨生子女費,獨生子女費一般由雙方單位發放,如沒有單位則應該在戶口所在地管計劃生育的部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