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私自看孩子的QQ和日記犯法嗎
父母私自看孩子的QQ和日記屬違法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開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手機簡訊等個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開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手機簡訊等個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1)父母私看子女日記案件擴展閱讀:
侵權行為: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隱私權
② 父母偷看孩子日記 會受到什麼處罰
相信父母抄對你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
有些父母可能因為自己知識背景、思考問題的能力、和子女溝通能力缺乏、一些傳統思維的約束 等原因,無法在子女面前正確表達自己的意願,盡管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而造成的結果往往不好。
即使你告你父母,最多也是批評教育。所以,還是和你父母好好談談,甚至教教他們溝通的技巧和與人相處的技巧。
③ 家長偷看孩子私人日記犯法嗎
犯法!!!
但是你要因此去告了你家長 在中國你就會背上不孝的罪名
都是一家人 何必呢 何苦呢?
④ 父母偷看子女日記是否侵權
不管何人 未經允許 視為違法
⑤ 父母看子女隱私是否犯罪
僅供參考:
http://www.2000888.com/www/wenhuaqikan/0913/baohu0905/006-2.htm
......
法律對未成年人亦享有隱私權的強調規定,是非常必要的。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的家長不懂得尊重子女的隱私權,侵兒未成年人隱私權的現象時有發生。侵權行為的表現方式多是偷看子女的日記、私拆、隱匿或毀棄子女的信件等。盡管父母偷看子女日記、信件多是出於好意,是想了解子女的思想動態,以便更好地對子女進行引導和教育,但效果適得其反,其行為不僅傷害了子女的感情,增加了子女對父母的不信任感,而且這種行為構成對子女隱私權的侵犯,是一種違法行為。
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亦有隱私,亦有其不願告訴別人或不願公開的個人的事,包括他的日記、信件、生理方面的疾病以及曾經遭受過的侮辱、經歷的痛苦、生活習慣、生活方式等等。而且,正因為未成年人年齡小,心理承受能力較弱,才更需要全社會,尤其是他們的父母加以關心和愛護,尊重他們的隱私權,維護他們的人格尊嚴。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無權侵犯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任何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權的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是一種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作為未成年人自己,現應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
⑥ 家長未經孩子允許下,私自偷看孩子日記,但沒有泄露,算不算違法 如果算,怎麼處置
□耿銀平有關孩子隱私權保護的問題日前已經列入上海市市人大 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中。未成年 人的個人隱私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其個人 隱私權。今後,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翻看孩子的日記、信件,爸爸、 媽媽很可能成為被告。未成年人個人隱私得到如此重視,將是難得的 教育進步! 受「大一統」、「家長製作風」、「父母大過天」等傳統思想影 響,不少家長都認為,孩子是自己的,對執行父母的意願是無條件的。 所以,在「家庭特區」內,孩子作為平等人格主體並不能與家長平起 平坐,多數情況下是父母意志的執行者,而不是自我的意志和個性張 揚。而且這種「隱私侵犯事實」都喜歡打著「愛心」 和「家務事」的金字招牌,外人也不好說啥,司法也無力介入, 無權干涉,在這種傳統思想的禁錮下,也就造成了父母侵犯孩子權益 「偷看孩子日記」等現象。 青少年獨立意識和隱私權都在逐漸覺醒。調查顯示,70%孩子都 強烈反對父母偷翻自己的書包,偷看自己的日記。孩子雖是未成年人, 隨著知識的增多,接觸現實范圍的擴大,漸漸對事物有了獨立的看法, 有了思想和個性需求和被尊嚴需求。情感初萌的時期,有很多試探性 和隱秘性交往,釋放青春的能量,培養感情的種子,使「情商」得以 成熟,這也需要寬松的隱私空間,需要別人的認可和尊重,如果家長 不能保護孩子的「心靈成長」,會激發他們的不滿,刺激他們的叛逆 心理。武斷和壓制不但不能讓孩子信服,還會抑制健康心態和創造力 的生成。 盡管時代在進步,個性權利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個性權利的「法制 落實」依然是個難題。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上海市將「偷看未成 年人日記就是違法」的做法,將「清官難斷的家務事」用明晰的法律 條文規定下來,教育孩子不單單是家務事,更是社會的事,用法律約 束力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對難以判斷的不合理做法剛性制裁,看似 武斷,針對中國家長制而言,確實是必然的良葯,也是與家庭教育的 國際化、法制化、民主化、回歸尊嚴接軌,值得期待! 麻煩採納,謝謝!
⑦ 父母私自拆看兒女的信件和日記等做法對不對
和父母多一些交流吧
心平氣和的談談
告訴她關於隱私權的問題
這一代父母的法律意識一直都很淡化所以你需要幫助他們
讓他們了解
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隱私空間
不容任何人侵犯的
好好談談把
⑧ 父母偷看孩子日記、信件、聊天記錄等算不算侵犯隱私權
已經構成侵犯隱私權,可以去告。可那畢竟是你的父母,讓你信任的大人來幫你協調解決一下吧!
⑨ 父母偷看兒女日記申訴的作文
家長偷看孩子日記事例
一本普通的日記里,藏著孩子多少的小秘密。你偷看過孩子的聊天記錄嗎?你是不是對帶鎖的日記本充滿了無限的遐想,而偷看了其中的秘密?你是不是通過變換「身份」走進孩子的QQ空間?「不看的話,做了什麼壞事我們都不知道」、「看看而已,小孩子能有什麼秘密?不能叫偷看。」在走訪中,不少的家長表示有過這樣的「偷窺」行為。那麼,面對家長的「偷窺」行為,孩子們將會如何看待?家長應該如何正確「偷窺」,才能給孩子留下一點「呼吸」的空間呢?
孩 子 想著法子防止日記被偷看
情景一:日記本被撬開
每當提起那件事,正在上初三的李琴委屈得眼淚直掉下來。從初一開始,李琴就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起初她只是記錄著簡單的學習生活。本子隨意地放在桌子上,爸爸媽媽也沒有去翻看裡面的內容。上初二的時候,李琴的成績明顯下降,父母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索性就懷疑是不是女兒有了早戀的苗頭。經過一番思想斗爭,他們決定從孩子的日記本「下手」,希望能從中發現一點「蛛絲馬跡」。終於有一天,趁著孩子不在家,他們走進了這塊「心靈秘密基地」。盡管日記本上了一把小鎖,可還是沒能逃過爸爸媽媽的「魔掌」。經過小小的撬動,打開了日記本。可是,他們並沒有在日記本的字里行間發現任何有關早戀的「痕跡」,但卻看到了孩子因為學習壓力太大,而產生厭學的情緒。為此,一顆懸著的心終於放心了許多。後來,李琴發現日記本被撬開了,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從此對父母多了幾分警惕。
情景二:再也不敢寫日記
曾經有過被父母偷看日記經歷正上大二的小李對記者說:「父母可能把看日記當成是了解我的最好途徑,他們做到了,我的一切他們都熟知了,但除了讓我感受到被傷害,這種了解沒有任何意義。」從那以後,小李覺得和父母之間多了一層隔閡。只要有時間,他總是喜歡一個人到校園里走走,和宿舍里的朋友們談笑風生,忘掉不愉快的事情。後來,小李又買了一個日記本,可是什麼也寫不出來,因為不知道那些文字是應該為自己寫還是為父母寫。他調侃自己已經有了心理障礙。「以後再也不敢寫日記了。」他說,日記是自己的另一個世界,現在垮了,心情在疲憊後再也沒有了歸屬。
情景三:用英語寫日記
正在讀高二的黃啟玉,是2010年開始用英語寫日記的,剛開始是有點辛苦,但也是無奈的選擇。黃啟玉以前用中文寫日記的時候,媽媽經常偷看,只要自己做錯事受批評時,媽媽就會提及自己日記中所寫的隱私來揭短,甚至還對親戚朋友講,對她傷害很大。後來,她就開始用英語寫日記,因為她知道媽媽不懂英語。她告訴記者,起初她只是用學過的單詞和語法記錄著生活中發生的事。但後來她覺得這樣寫太簡單,於是,她在寫日記過程中,遇到不會的單詞時就查詞典,並套用學過的語法。就這樣,英語日記越寫越好,而且她的英語成績也因此有了很大的提高。「這叫一舉兩得。」她幽默地說。
情景四:「暗號」被移位
「日記本的小折角都放平了,足以說明被人翻看過了。」初一女生唐莉說。說起如何辨別日記被「偷窺」,她一臉的自豪。可是說起自己日記被「偷窺」,她還是十分沮喪。有一次,唐莉發現自己的日記本好像有被翻過的痕跡,但卻因為沒有「證據」而沉默了好久。一天,媽媽在收拾女兒東西的時候,發現女兒有一本藍色的日記本很神秘。她想都沒想,立刻打開抽屜查看起來。結果,裡面除了記錄一些簡單的生活瑣事外,什麼都沒有,頓時覺得很奇怪,但也只好把鑰匙和日記本小心放回原處。最近,她決定在日記本上做個「暗號」,沒想到媽媽偷看日記的行跡立馬被發現了。
家 長 看孩子日記是想了解其真實想法
「其實主要是想了解孩子內心一些真實的想法,這是負責任的表現。」家長黎訊濱說。他坦言,從兒子開始寫日記後,自己經常「偷」看,從中發現了孩子不少的心理變化。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很多問題認識片面,家長有責任對其進行正面引導。黎訊濱認為家長看孩子日記,是對孩子負責任的表現。關鍵是看了孩子日記之後,要巧妙地、不著痕跡地對孩子進行教育,不能讓其發現日記被家長偷看了。本身就當老師的李女士坦誠地告訴記者:「小時侯,我也覺得家長看孩子日記是不對的。但是,現在自己做了母親,就想多了解孩子,如果有一天孩子的日記擺在我面前,我也會看的。現在的孩子想法太多了,他們通常不願跟家長說,通過看孩子日記了解孩子也是一種無奈之舉。」
同時也有個別家長表示,其實從孩子角度考慮,誰都不希望自己的隱私被侵犯,他們需要得到家長的理解和尊重,最好給孩子一定的私人空間,讓他們也能保持一點隱私;同時作為家長,也要與時俱進,善於學習,對當今社會上流行的東西要有所了解,比方說微博、微信等,找到與孩子共同的興趣,彼此間也比較容易溝通,這樣就不用整天老是去猜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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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