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離婚後,房產會不會過戶給別人
越來越多的父母在離婚時會將共同房產給孩子,通常是協議過戶,這樣是對子女的照顧和生活保障。很多人想知道過戶給孩子後一方反悔怎麼辦,怎樣才能將房產過戶給孩子。那麼,父母離婚房子給孩子嗎?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知識,為大家解答疑惑。
一、父母離婚房產可以給子女
1、離婚協議中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屬於贈與行為。這個贈與行為不是單獨的一個贈與行為,是結合了受贈人父母就解除婚姻關系、撫養權歸屬等一系列問題作出的一個利益情感平衡的行為,帶有濃厚的特屬身份關系行為,是依附於孩子父母夫妻關系解除的特殊贈與行為,既然是有身份關系的贈與,就不適用《合同法》第186條第2款關於任意撤銷贈與之規定。
2、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據此規定,如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房子歸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違法情形,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權法關於物權法定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使物權變動通過登記產生社會公示公信力,保護社會交易安全。離婚協議中的一方在離婚後,又對將房產過戶給孩子的約定反悔,並不涉及第三方保護。因此其反悔主張不能被支持。
二、夫妻雙方離婚房產過戶給孩子該怎麼做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房產贈與合同書範本
根據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辦理公證。
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里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三、贈與房產過戶的費用是多少
1、簽署確認書贈與人與受贈人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 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另外,補充一點,在贈與業務當中, 如果受贈人為未成年人,贈與人單方出具的贈與書亦有法律效力。收費情況:簽訂委託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 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2、評估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 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 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 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後,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5、出新房產證
註: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是直系親屬、姻親的話,則免契稅。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贈與則免除契稅。
綜上所述,房產在父母離婚協議下簽署協議,是可以自願過戶給子女,協議受法律保護,一方反悔不受支持。房產過戶時房屋持有人與受贈人簽訂合同,辦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交納過戶費用。
B. 父母離婚 房產過戶給子女 監護人有沒有權再把房產權收回
首先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我的答案如下: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內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容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婚後由共同財產出資購置的不動產,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您如果能出具給監護人出資買房的證明,或者出據贈與監護人房子的證明,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您這個問題主要是考慮到購置住房一方父母的真實意願。
當然是父母出資的那一部分歸於自己的子女。
如果有貸款,借款,還是夫妻共同承擔的。
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法院會判離婚時只會給一些補償,共同還貸或增值部分除以二均攤。
我認為收回去是不可能的,給點補償是有可能的,這就得去打官司了。
最後,您還是咨詢下法律機構好些,希望我的答案也同樣對您有幫助,謝謝。
C. 關於父母離異房屋產權過戶給子女
個人贈與來或接受贈與不動源產的稅收政策非常明確, 其行為主要涉 及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印花稅。
1、按照《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國稅函〔2004〕1036 號)
2、即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財稅〔2009〕78 號)
3、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 1.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財稅 〔2009〕111 號
所以還是贈與劃算,就是交個評估公正的費用,和過戶的工本費,做公正的費用請去當地公證處咨詢。
D.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嗎
1、父母以贈與房產的形式,簽一份書面贈與合同,在贈與合同中明確是給孩子個人的,那麼就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父母並未明確表示贈與誰,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4)父母離婚將房產給子女如何過戶擴展閱讀
案例:
劉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子,夫妻倆多年前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為了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兩人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眼看兒子漸漸大了,兩人終於把離婚提上了日程。因為長期沒有共同生活,兩人也不存在什麼共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在劉先生名下。這套房子是劉先生的父母為了孫子上學,過戶到兒子劉先生名下的。
「當時是以買賣的名義辦理的過戶手續,房子價格象徵性地填了40萬,但是從來沒給過錢。現在我們離婚,女方就說這套房子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分。」劉先生說,雖然房子不是重點學區房,但售價也在500萬左右,「她要是一分割,我要支付250萬左右給她,我手頭根本沒有這么多錢,這樣房子肯定就保不住了。」
劉先生表示,「這套房產是父母贈與我一個人的,主要是為了給孩子上學,而且房本上根本沒有她的名字,那她到底能不能分割這套房產?」
對於劉先生的疑問,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同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李律師表示,劉先生父母以「買賣」的形式將房子過戶給兒子劉先生一個人的行為,視為「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因此,這套房子屬於劉先生父母贈與劉先生一個人的個人財產,並非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女方離婚時無權要求對該房屋進行分割。
E. 把房產過戶給未成年孩子父母離婚了房子該歸誰
房子屬於孩子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父母)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小孩未年滿18周歲,在年齡上還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需要父母以監護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簽字,但產權是屬於小孩的。離婚後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監護人。實際操作中,協議書上孩子由誰撫養,誰就與孩子共住該房子,另一方搬出,而不是把房子拿出來分割。
(5)父母離婚將房產給子女如何過戶擴展閱讀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從《婚姻法解釋(三)》公開徵求意見反饋的情況看,作為出資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
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多數人在反饋的意見中對此表示贊同,認為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於糾紛的解決。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
F. 父母離婚把房子過戶給孩子是怎麼算的
我們是協議離婚,在協議上註明我們的房子歸孩子所有,當時離婚孩子很小,現在已經20歲了版,我想把房子權歸到孩子名下,離婚後房子一直是我在住,而房產證是前夫的名字,我已向前夫提出房子過戶的事,但他以想給孩子另賣新房,如果過戶的話,那麼他給孩子賣的新房就是第二套住房,會有很高的相關費用為由拒絕,我該怎麼辦?他以再婚,我的孩子跟他住在一起。
G. 不動產證原本是父母的名字,離婚時可以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嗎
父母的財產是可以過戶給自己的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