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申請書怎麼寫
遷移戶口申請如何寫?
一般首先要寫因為什麼什麼原因,是就近讀書,老人需要照顧,還是工作需要,所以把戶口遷移到xxx地址。希望你們可以盡快回復。謝謝。那就寫完了。反正只是走走程序嘛,很快就會批復了。
遷移戶口申請書
某某派出所: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XXXXXXXXXX派出所。屬非農業戶口。妻子(丈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屬非農業戶口。於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有一子女某某,X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因其現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並在某某小學讀書,為方便生活和上學,我自願申請將我子女XX的戶口,由原籍遷入到XXXXXXXXXXXX住址。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❷ 子女投靠父母隨遷入戶申請怎麼寫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申請書範本如下:
申請書
我叫XXX,今年XX歲,住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由於我父母(寫清父母的詳細情況)年老體弱,身邊沒有人照顧,特申請將我在XXX地的戶口,遷移到我父母戶口上。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❸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戶
只要你父親同意,基本上就可以落戶
你要以父女投靠的名義把戶口下在你父親名下
你需要你父親和你,到你父親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准遷證明
再到你的戶口所在地開遷出證明,
這樣基本上就能投靠到你父親名下了
❹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如何遷移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將申報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2、由民警填專寫《戶口審批呈屬報表》後交戶政內勤審核完畢後交戶政所長審批。
3、內部審批:派出所報《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審核→戶政管理處戶口審批科審核→分管處長審批。(不屬公示內容)
4、戶政管理處將審批完畢的《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後的《准予遷入證明》或未批準的情況反饋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下發派出所後通知申請人。
❺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對於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在戶籍窗口領取,父母手寫簽名);
2、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靠子女已滿20周歲不滿22周歲的,需提供未婚聲明及學歷證明或在校證明;
4、合法自有房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原始戶口登記資料。
(2)投靠人《出生醫學證明》。
(3)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檔案履歷表(加蓋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學籍檔案(加蓋學校公章)。
(4)無法提供上述證明件的,提供具備親子鑒定資質的本市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❻ 戶口投靠父母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6、民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申請人備齊材料後交派出所戶籍窗口審核,派出所審核後,市內遷入由派出所審批,10個工作日審批,審批同意後,由入戶地派出所通知居民辦理落戶;
市外遷入報分局審批,25個工作日審結,分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派出所自接到審批決定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6)入戶子女投靠父母原因的證明擴展閱讀
戶口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❼ 戶口本上的「投靠親屬」是什麼意思
意思如下:
1、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戶口薄、結婚證,非農業戶口的出具無業證明。
2、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戶口薄、出生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須出具未婚證明。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身邊無子女,可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戶口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邊無子女證明。
4、父母雙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戶口薄、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或孤兒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5、經民政部門依法批准被收養的非直系親屬以及社會福利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程序收養的棄嬰兒和孤兒。
所需材料:戶口薄、收養證,寄養的須出具寄養協議和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7)入戶子女投靠父母原因的證明擴展閱讀
投靠親屬的遷戶手續
1、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常住人口登記表。
2、擬遷入地村委會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同意遷入證明,加蓋村委會公章。
3、持以上證件、證明到遷入地派出所填寫戶口遷移申請表,需提供擬投靠親屬戶口本復印件、親屬身份證復印件,戶口遷移申請表需村委會、派出所蓋章。
4、持以上證件(無犯罪記錄證明、常住人口登記表、戶口遷移申請表)到遷入地公安局辦理准遷證,准遷證有有效期,一般為40天。
5、持准遷證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遷出手續有有效期,一般20天。
6、持准遷證、遷出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❽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