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獨二孩的辦理程序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需經夫妻雙方申請,由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批,辦理再生育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具體程序為:
夫妻雙方如實填寫《再生育一個子女申請審批表》,由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蓋章,提交相關材料到本市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後報區縣人口計生委審批。
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單獨夫婦,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辦理《生育服務證》,由本市一方戶籍所在地區縣人口計生委審批。
申請材料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應查驗獨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等原件,並留存復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兩個子女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證明;其他子女達到法定婚齡後死亡的,村居委會應出具其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證明。
申請證明
本人為獨生子女的,需提交:
①其父母的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其父母存檔單位出具(無存檔單位的人員由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為外省市戶籍的,由父母戶籍所在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註:審批再生育時,申請人的父母是否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是界定「獨生子女」的必備材料。)
特殊情況
單獨夫婦原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條件申請再生育的,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不予收回。
『貳』 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專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屬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叄』 山西省衛計委關於實施單獨二孩政策細則的通知
山西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細則 為在全省穩妥扎實有序地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西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晉政函〔2014〕17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國衛指導發〔2014〕1號)及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及條件 我省單獨兩孩政策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山西省戶籍人口; 2、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 3、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 二、獨生子女的界定 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養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三、再生育審批 雙方或女方為山西省戶籍的單獨夫妻,應當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男方為山西省戶籍人口,女方為其他省(區、市)戶籍人口的,可以到男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 (一)審批主體。 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發證;夫妻一方或雙方為非農業人口的,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發證。 (二)審批辦理。 具體辦理程序、所需證明材料、辦理時限按照《山西省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晉人口發〔2011〕14號)的規定執行,該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主要是指獨生子女和其父母婚育情況的證明材料等。 審批再生育時,申請人的父母是否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是界定「獨生子女」的必要條件。 申請人符合兩種以上再生育審批情形的,只按一種情形予以審批。 (三)特殊情況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申請人父母無法補辦或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屬於事實上的獨生子女或唯一子女的,需申請人父母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村(社區、居委會)和所在單位出具生育子女情況的證明,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認定。按照再生育審批程序允許其再生育,但不作為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的認定條件。 2、申請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的,須提供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材料。同時,應提供死亡的兄弟姐妹的婚育證明材料。 四、政策銜接 (一)我省單獨兩孩政策的實施時間為山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改《條例》、公布施行的時間,即2014年5月29日。 (二)在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布之前,單獨夫妻違法生育的,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政策予以處理。 (三)在《決定》發布之後到2014年5月29日《條例》修改之前,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已懷孕但尚未生育的,應當辦理《再生育服務證》;已生育但未處理的,按照《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款進行處理,不再給予其他處理。 (四)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單獨夫妻,自願放棄再生育的,依申請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條例》規定的獎勵政策。 (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單獨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收回並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項優待和獎勵;在2014年5月29日《條例》修改之前已享受的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項優待和獎勵不再收回,之後享受的應當收回。 (六)技術服務與獨生子女病殘兒鑒定的問題 1、對於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妻再生育的,享受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2、單獨夫妻以再生育為目的申請獨生子女病殘兒鑒定、並進入鑒定程序的,不需繼續進行鑒定;已鑒定為不符合再生育條件的,也可以申請再生育。 (七)單獨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619號)等規定享受產假。 五、責任追究 (一)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再生育服務證》的,審批發證機關應當撤銷《再生育服務證》,已生育的,按照《條例》規定的違法生育行為處理。 (二)單獨夫妻遺棄子女或者送養子女後,以「身邊子女數符合再生育條件」為理由而申請再生育的,不再批准其再生育申請。 (三)審批發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發放《再生育服務證》的,依據《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四)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按《山西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繼續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繼續堅持計劃生育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堅持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嚴格執行計劃生育各項政策,加強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二)做好宣傳引導。注重正面引導,充分肯定計劃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廣大人民群眾的重大貢獻,充分肯定各級計劃生育工作者的重大貢獻。做好單獨兩孩政策的解讀,回應社會的關切,把握主導權、話語權,為政策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搞好人口監測。建立人口出生監測預警機制,科學編制人口年度計劃,合理劃定人口出生規模,實行預警通報和約談制度,做好風險防控,防止生育水平出現大幅波動,確保人口控制在規劃目標之內。 (四)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穩定機構隊伍,確保基層有人幹事,有章理事,有錢辦事。繼續做好重點地區特別是農村的計劃生育工作。加快推進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加強對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切實做好高齡孕產婦的孕前優生指導和孕期檢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千方百計做好方便群眾辦證工作。 (五)依法規范生育秩序。嚴格再生育審批,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別是多孩生育,嚴肅查處違法生育行為。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特別要加強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的監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 (六)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重大經濟社會政策人口影響評估機制,做好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精神慰藉等問題。 本實施細則僅限於單獨兩孩政策的實施,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實施細則自2014年5月29日起施行,由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6-6
『肆』 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申請審批表怎麼填寫
到你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領取相關表格,工作人員會跟你說得
『伍』 文登市計生局哪個科目審批獨生子女證
文登市人口計生局。
地址:峰山路32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一、辦理材料
原配夫妻:
1、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結婚證明;
3、孩子准生證;
4、出生證;
5、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
6、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離婚對象:
1、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離婚證明。
喪偶對象:
1、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喪偶的證明。
再婚對象:
1、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離婚證明;
3、結婚證明。
二、辦理流程
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提交到單位或居委初審——經計生辦審核——經區計生委審批——計生委發證及獎勵。
《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到所在單位領取,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
三、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陸』 大兒子80年小兒子87年出生小兒子08年過世父母可以審批獨生子女費嗎
政策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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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1]獨生子女費
發放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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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2]
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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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3]
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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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不變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每月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這一獎勵政策,成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記憶。但是,32年來很多省份幾乎沒有什麼變化。[1]
形同虛設
我國不少地方在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都適當增加了獨生子女費的獎勵標准,但大都是從每月5元增加至10元,或將享受獎勵的年限從「到獨生子女14歲止」提高到16歲或18歲。
西安交通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姜全保說,獨生子女費曾給生活帶來不小的改善,但隨著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至今只具有象徵意義,已經失去了當初政策制定時引導群眾少生優生的實際意義,這項政策對當前年輕人的影響已經微乎其微了。
建議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曾建議提高獨生子女費。莫言認為,計劃生育政策確實有效緩解了人口過快增長、緩解了資源環境的壓力,也促進了經濟發展,為建設小康社會作出了貢獻,獨生子女家庭的確應該提高待遇、給予照顧。
陝西省衛計委政策法規處處長劉天奇表示,和上世紀80年代初相比,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已經上漲了幾十倍,而獨生子女費的提高速度顯然太慢。以當前的消費水平,將這項獎勵費用提高到約佔平均工資的10%左右較為合理,而且應該建立定期增長機制,實現與工資增長水平的同步增長。[1]
提高獎勵
海南省人大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大幅提高了獨生子女費,明確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每月領取不低於10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至子女年滿18周歲。據了解,全國多地也正擬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適度提高此項獎勵。[1]
二孩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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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來,不少省區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訂「計生條例」時增加了「單獨」可以生育二胎的條款。作為最後一個放開「雙獨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批准生育的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發給生育證。[4]
然而對比國家的相關規定,河南的「退費」規定明顯「打架」。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第四條,可以找到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河南省衛計委相關人員回應稱,國家衛計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國、全局的指導性意見,而每個省份情況不同。
「二孩先退獨生子女費」的規定,並非河南獨有。按照山東省衛計委的相關政策,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在辦理生育證時,此前已經享受的獨生子女費不再收回,但要求退還自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發放生育證期間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5]
全面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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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6]
媒體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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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河南要求退還獨生子女費是權力傲慢
2014年11月,河南省有關部門要求申請二胎指標的夫婦退還獨生子女獎勵的規定引發各界熱議,與其同時,對是否應該返還過去的二胎超生罰款卻又絕口不提。這種做法透出濃濃的權力傲慢之氣,令人反感。[4]
如此傲慢的規定眼中完全沒有百姓。眾所周知,單獨二胎政策出台之前,夫婦雙方只生育一個孩子,為國家的計劃生育做出了貢獻,享受獎勵合理合法。現在,當夫婦按照國家新政策依法申請二胎時,地方政府卻要求收回獨生子女獎勵,這無疑是「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時空錯亂。[4]
況且,按此邏輯,過去的二胎超生罰款現在又合法了,是不是同樣理應返還?然而當地條例中又絕口不提此事。如此有意無意的選擇性失憶卻占盡所有便宜,心中何曾想到群眾的利益?[4]
權力的傲慢還體現在對國家政策的選擇性忽視。此前,《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很顯然,「退」與「不退」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情況,不是一句當地官員口中的「省情不同」就能搪塞過去的。權力的傲慢讓人無奈,吃相如此難看也讓人難忍。不過,也有人調侃道,大家應該感到慶幸,還沒讓你還利息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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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申請審批表能當獨生子女證用嗎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作了調整,不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胎了,同時也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你的審批表更不能當獨生子女證用。
『捌』 准生證在哪裡辦一般什麼時候下來
辦理准生證的流程及地點 第一步:女方的工作情況不同,領取准生證的流程也會不同。若是女方有工作,就能直接到工作單位領取自己的計劃生育服務證。若是暫時沒有工作,則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領證。 第二步:領取准生證後,男女雙方按照相關要求如實填寫各項信息。若雙方皆已就業,就將填寫好的准生證帶到各自的工作單位,由單位簽署意見,並且蓋章。若是其中一方或者雙方均無工作,那麼這一方或雙方需要帶上准生證前往戶口所在地,由當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簽署意見,並且蓋章。 第三步:最後需要落實的是審核與登記,需要將准生證交給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政府及街道辦事處。他們將負責信息審核與登記工作。每一張准生證都有其唯一的編號,在蓋上公章之後正式生效。夫妻雙方領回生效的准生證。 辦理時間通常是7個工作日就能辦妥
『玖』 獨生子女證在哪裡辦理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內》或《居民戶口簿容》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