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留給獨生子女的遺產,需要立遺囑嗎不立遺囑會有糾紛嗎
留給獨生子女的遺產一般是不需要立遺囑的。在法律上來說的話,第一繼承人是子女,第二個是父母的爸爸媽媽。其餘的繼承人就是自己的哥哥姐姐或者是侄子侄女。所以在子女較多的情況下,還是最好立一個遺囑。然後把所有細節都說清楚,就算他們不滿意,但是他們會遵循。一旦立了遺囑,他就產生了法律效益。所以立遺囑還是很重要的,但是你只有一個女兒或者一個兒子的情況下。不立遺囑他也會繼承你的遺產,但是如果孩子年齡尚小的話,最好還是要立一個遺囑。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孩子的權益,可以防止其他的親戚朋友以幫孩子保管的名義私吞他應得的財產。當然這是最壞的情況,這種情況還是很少有發生的。但是立不立遺囑,主要還是取決於你自己,或者你的家庭條件,家庭環境。
B. 父母雙亡子女繼承遺產需要什麼證據
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會解決實際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和法院審判人員的困擾。對於此類案件,可參照認定財產無主類案件,增設認定財產所有權類案件的特別程序。
首先,應明確該類案件的范圍,即申請人僅限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有一人的確認繼承類、遺贈類財產的權屬案件。其次,申請人在申請認定財產所有權時,應當提交關於其是唯一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據。最後,申請人認定財產的所有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財產的種類、數量以及要求確認財產所有權的根據。
法院受理案件後,應認真核實,如果查明繼承人為兩人以上,則裁定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確實是唯一的,則做出確認財產所有權的確權判決。
方法二:遺囑公證也可解決
實踐中,很多獨生子女會「製造糾紛」來解決繼承財產問題。
如果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還有其他人的話,他可以找該人做被告,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了,但是其爺爺奶奶還健在,他們3個人不管誰告誰,『形成』了糾紛,可以讓法院判定獨生子女為唯一繼承人。」
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的最根本方法,還是獨生子女父母在生前就要准備好遺囑,而且一定要對遺囑進行公證。
方法三:吿銀行、房管局也可拿到遺產
法律上來講,其實房管部門和銀行應該依照他們的職權,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辦理銀行存款義務,他們有審查合法繼承人的義務,如果他們不作為,這時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門,可以訴其行政不作為,如果是銀行可以訴其民事侵權。
法院最後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後的判決主文里,寫進「某某是唯一繼承人,身份確認了,這樣房管部門本身責任也小了,房管部門最後也會很願意為獨生子或獨生女的原告辦理房本。
方法四: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也可以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C. 獨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發生這種死亡事件,應該先報案。
至於遺產,沒有遺囑應該由死者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該子肯定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還在世,也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由於他未成年,得先確定他的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繼承手續,或者再等幾個月成年後再自行處理遺產繼承也可以。
D.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卻無法繼承房產為何引起巨大爭議
萬物之始,大道至簡,衍化至繁,對於法律尤其是民事法律當中涉及婚姻、繼承方面的規定,其背後往往都存在著根植於傳統文化的法理。
只是因為,很多時候被撲朔迷離的案件復雜話了而言,以此案而言,其實這個案件並不是新法的案件,文章也是舊文重發,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隔三差五的發生。
所以如果我們刪繁就簡,撥開紛繁復雜的表現,就可以看清,其實背後的道理很簡單,相關法律的規定也符合常情。
理解的關鍵在於,這個50歲的倒霉孩子死的那一瞬間,他的遺產就已經被他父母各自分去了四分之一,他父母是他的至親,分給他父母沒有人有異議,那麼遺產已經是他父母的了,以後他父母分給各自的繼承人,其實也是一樣的。
曾經滄海,你送給她一台蘋果七,交付以後,這台蘋果七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從此以後這就是她的財產,與你再也沒有關系。即使,轉瞬間你們就反目成仇,你都沒有要回來的權利,因為你送給她是自願的,既然是自己的行為,自己就應該負責任。如果允許你要來要去,市場經濟還怎麼運行,社會秩序還怎麼維護。
繼承也是這樣。對於自己的遺產,如果生前沒有訂立遺囑處置,那麼死後就交給法律處置。所以,同志們,未雨綢繆,適時寫一份遺囑很重要。
E. 中國遺產繼承法的獨生子女能否繼承父母遺產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在法定繼承中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
但是若是內訴訟繼承容遺產則有些困難,因為沒有適格的被告,法院不一定給立案。得找到個適格的人做被告,才能通過訴訟程序繼承父母的遺產,建議找律師咨詢。
F. 獨生子女父母死了不能繼承全部財產七大姑八大姨都能繼承遺產他媽什麼繼承法
樓主請節哀順變!!!!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在你父親沒有立下遺囑的情況下,你奶奶有權分遺產。我也不怕你罵我,看在20分的面子上,我奉勸你和你的母親一起聯合最好別讓你奶奶分到遺產。理由很現實,你奶奶還有多久的壽命,比如現在你父親有100W你奶奶分去30W等你奶奶不幸去世的那天,你家的那些親戚就會為了30W+你奶奶的繼續而搶著分遺產!現實中有很多案例!!一般婆媳關系(指你媽和你奶奶的關系)都不是很好,別讓你奶奶分到遺產,但你可以分到,好好孝順下你奶奶就行了。別整的最後,七大姑八大姨都跑來分你奶奶那點遺產。別罵我,我很現實,好好想想以後。還有你一定要好好贍養老人,遺產分配問題與贍養問題相互掛鉤的。
G. 為什麼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在我國,遺產繼承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公證的方式繼承,另一種是通過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然而,公證處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嚴格要求繼承人出示各種證明文件,有些證明文件繼承難以提供,從而無法通過公證的方式辦理繼承,只有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繼承,然而,訴訟的方式辦理繼承,必須由明確的其他繼承人作為被告,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無人可告,導致無法辦理遺產繼承。這不能不說是法律的悲哀,因此法律顧問工作室提醒作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務必在生前做好遺產繼承公證。且看下面案例獨生子女繼承遇到的困難:
小案例:獨生子父母雙亡,股票房產繼承難
已到不惑之年的劉先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余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郝老太太全權處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
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訴,自己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同為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訴誰呢?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把妻子起訴,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股票和房產。西城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劉先生的妻子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劉先生也撤回了起訴,另尋辦法。
H. 關於遺產和獨生子女繼承的問題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
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包括積極遺產和消極遺產。積極遺產指死者生前個人享有的財物和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如債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等。消極遺產指死者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世界各國民法確定遺產的范圍和價值,都是從繼承開始時,即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見失蹤和死亡宣告)這一法律事實發生的時間確定的。在中國,一般,在繼承開始地點(即死亡人最後的住所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繼承人,負責通知不在繼承地點的其他繼承人和遺贈受贈人和遺囑執行人關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保存遺產的人應當負責保管好遺產,不得擅自處理、隱匿和侵吞。
遺產的分割,是指共同繼承人之間按照各繼承人應繼承份額分配遺產的行為。
繼承開始,被繼承人遺留的生前的個人合法財產即成為遺產。遺產為繼承人以及其他有權取得遺產的人取得。若繼承人為一人,並且也無其他遺產取得權人,則遺產即成為該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但若繼承人為數人,即發生共同繼承,遺產即為共同繼承人共同所有,也就發生遺產共有。於此情形下,不僅對遺產的使用、處分須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決定,並且共同繼承人間負連帶責任,共同繼承人就遺產的全部享有其應繼份。因此,各個繼承人要取得應由自己繼承的具體遺產,就需對遺產進行分割。在繼承人雖為一個,但有受遺贈人要求受領收受遺贈的財產時,也會發生遺產的分割。可見,遺產分割是有權取得遺產的繼承人或者其他人將其應得的遺產份額轉化成為個人單獨所有財產的必經程序。
在遺產分割時,首先應當正確確定遺產的范圍,將遺產與他人的財產區分開。我國《繼承法》第26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有合夥關系的,其在合夥財產中的份額,列入遺產。
依據我國《繼承法》第5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分割,有遺囑的應先執行遺囑;無遺囑的或者執行遺囑有剩餘財產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