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要領結婚證父母有義務提供戶口本嗎
即然是子女,父母應該給他幸福,人生短暫只要他把握幸福,父母有應該成全……若是不可靠的結婚證,就沒必要提供戶口本呢
⑵ 兒子和兒媳領完結婚證父母需要做些什麼
做好婆媳不好的准備看誰詞多誰不講理
⑶ 孩子去領結婚證,家長應該說些什麼
今天你們就要領到結婚證了,從法律上說你們已經是合法夫妻了,看到你們找到自回己愛的人,組建答成家庭,也算是了結了我們的一個心願。當然婚姻僅僅是開始,以後你們兩個人要走的路還有很長,希望在今後的日子裡,你們能夠彼此信任,相互尊重,相親相愛,同甘共苦,為建造幸福美滿的家庭而努力。我們也衷心的祝願你們能夠永遠的幸福。
⑷ 子女要領結婚證的時候父母親能不能不為子女提供戶口本
子女要結婚去登記領證,父母會祝福子女幸福的,不能提供戶口本是父母沒有看好這段婚姻。父母對婚姻大事有老眼光。
⑸ 兒子領了結婚證後雙方父母親和兒女一起吃飯需送什麼禮物給兒女
不用吧
就是吃個便飯而已
如果不辦喜宴的話
那麼就給對方孩子一些紅包
祝賀他們新婚
如果辦喜宴的話
到時候一起再算
⑹ 子女可以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嗎
現實問題
馮某(男)與陳某(女)戀愛期間外出打工並同居生活,因在家鄉的父母抱孫心切,於是馮某出具了一份委託書,委託其父母同陳某領取了結婚證,委託書也交給婚姻登記機關。後由於雙方關系惡化,馮某請求離婚,但遭到陳某拒絕。馮某遂提出,自己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的行為無效,婚姻關系亦無效。但陳某認為,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是馮某的真實意思表示,結婚證應當合法有效。那麼,男女雙方自願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的行為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
委託他人代領結婚證的行為是違法的。一方面,結婚是一種必須由本人實施的、不能代理的法律行為。另一方面,《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無論任何情況,結婚登記都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委託、代替。馮某與陳某雖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馮某也是基於完全自願而出具委託書,但畢竟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屬違法辦證,只能作為同居關系對待。
因此,馮某與陳某的婚姻是無效的,馮某可以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撤銷他們的結婚證。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四條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⑺ 領結婚證後要改口叫爸媽嗎
要,領完結婚證後,在法律上,你與配偶的父母實際已經形成法律上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⑻ 父母離婚了戶口本還在一起,這樣子子女結婚去領結婚證能領證嗎
可以,按規定男女雙方帶戶口本、身份證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另外父母離婚戶口在一起和子女領結婚證沒有任何關系。所以可以的。
⑼ 子女領結婚證會查詢到父母婚姻狀況嗎
不會的,因為子女去登記結婚的話,是跟父母的結婚狀況是沒有任何的關系的,而且也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⑽ 子女要領結婚證父母有義務提供戶口本嗎
即然是子女,父母應該給他幸福,人生短暫只要他把握幸福,父母有應該成全……若是不可靠的結婚證,就沒必要提供
戶口本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