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買的房子,有一方去世,子女要爭父母另一方去世的遺產房,法律沒有明確幫在世的一方,使在世一方沒法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一方去世後發生繼承,但一般來說,中國的習俗是子女在內在世一方容沒有提出分割財產的情況下,都不會主動提出,只有雙方都去世後才開始繼承父母的財產。
像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如果訴訟的話,法院也會考慮到在世一方居住,會允許在世一方繼續居住在遺產房內,畢竟父母一方占遺產房的50%以上,如果在世一方沒有能力向子女支付,法院也會考慮暫緩支付。
❷ 父母一方去世留有遺產40萬,有兩個子女,沒有遺囑,分配具體比例數字是多少
40萬的一半歸父母仍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只能分剩下的20萬。配偶、子女同為第一順序繼回承人,所以答20萬除以3即可。具體數字為:兩個子女分別分得66666元,仍在世的父或母分得266666元。
❸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想過戶到另一方,怎麼辦理呢
這里涉及到我國<<繼承法>>。
繼承法規定,繼承有兩種形式: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且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法定繼承又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被繼承的財產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才能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父母,配偶,兒女。
也就是說,在父母一方去世後,配偶與子女平等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不過只是配偶的一半而不是全部財產。
雖然父母一方沒立遺囑,如果父母一方在世時,只有大兒子盡了贍養的義務,而其他子女根本沒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父母在有生之年可以將財產全部留給大兒子,但其他子女中有特殊情況未能贍養的除外。如家庭特別困難,或自身有殘疾而喪失勞動力等.這種情況的繼承權不能被剝奪。
如果子女是一樣贍養的倆老人,而父母是出於偏心而立下的遺囑是絕對無效的,否則,是絕對有效的。因為我國繼承法還規定,就是沒有血緣關系的人,只要在一定時間里贍養了老人,而其親身子女沒有盡贍養義務,老人也可立遺囑將財產全部留給贍養人,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則不能繼承順序來繼承。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法定順序:
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准則。其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均等根據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這里的適當照顧是指分割遺產時,一般以該繼承人分得遺產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繼承人遺留下的遺產特別多,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就可以足額保證有特殊苦難的繼承人的生活,就沒有必要加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這是繼承法「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體現。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主要是指對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一般而言,他們對繼承人所盡的扶養義務要比那些不與被繼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繼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規定可以多分遺產。但是,如果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顧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不僅不能多分,而且還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時,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應當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里包含兩個條件:首先,被繼承人經濟上或生活上有困難,需要繼承人扶助;其次,繼承人有條件和能力,卻不扶養被繼承人。兩者需要同時具備。如果被繼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繼承人沒有能力和條件盡扶養義務,都不適用該規定。(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割遺產,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進行不均等分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的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❹ 父母都有退休金,一方去世後的撫恤金,另一方和成年子女怎麼分配
如果你的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在撫恤金要有你的父母在那一方支配管理子女分配也是由在世的一方說了算。
❺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賣房,過戶時用所有子女簽字嗎
首先看產權是哪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去世方的名字,那麼就要走繼承程序,有遺囑,根據遺囑繼承房屋產權,
如沒有遺囑,配偶為第一繼承人,如果產權是在世人的名字,那麼可以拿著死亡證明直接賣房,至於賣房簽字的問題,
法律規定的是房產為夫妻共有財產,只要夫妻共同簽字才能生效,一方死亡有死亡證明或遺囑即可賣房,與子女無關。
(5)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分在世擴展閱讀:
准備資料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❻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能要求分遺產嗎,有哪些規定
能。
父親或母親的遺產,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繼承權。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❼ 父母一方去世留有遺產40萬,有兩個子女,沒有遺囑,請問分配具體比例數字是多少
40萬的一半歸父母仍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只能分剩下的20萬。配偶、子女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20萬除以3即可。具體數字為:兩個子女分別分得66666元,仍在世的父或母分得266666元。
❽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可立即要求分割遺產嗎
具體應當由所有繼承人協商。
父母一方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❾ 父母一方去逝子女怎麼分房產
你好,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是不可以分房產的。因為父母去世,房子是遺產。而你們父母還有一人活著,不能算遺產。除非你們父母離異。只有你們父母全過世,才可分遺產一一房子。只能說,父母白養了你們這些不孝子孫。
❿ 父母雙方一方去世,子女如何同在世的父或母一方分割財產
如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其配偶亦有一半的所有權,另一半按法定繼承順序,有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平等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