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父子之間轉讓公司股份的話,如何操作,可以將需交的稅,將到最低
一般方式轉讓: 1,股權轉讓溢價收入需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標準是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20%交納個人所得稅(沒有差額產生不需交稅。股權轉讓所得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並非取得的股權轉讓所得額,而應根據股權轉讓取得的所得,與其股權成本之間的差額為標准。也就是說,如果股權轉讓取得的所得超過了其股權成本,即存在溢價,則應當就溢價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若不存在前述溢價,而是按股權成本價轉讓股權,則取得的所得實際上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好好研究下吧) 2,股權轉讓書據需交納印花稅。 「特殊」方式轉讓: 股權轉讓是投行(或財務公司、企業咨詢公司等)業務承做中經常遇到的常見問題。一般的股權轉讓避稅方法是在協議中壓低轉讓作價(對轉讓方而言,往往體現為平價轉讓),同時在協議外以其他方式支付剩餘的真實作價。如此操作,要處理協議外部分的轉讓所得,往往還需要動一番腦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時,股東不需交所得稅。 2,減資回購股份時,股東亦不需要交所得稅,即使股東減資所得已經超過其原始投資成本。 3,轉增股本不必全體股東同比例轉增,不同的股東可以有不同的轉增比例,更可以僅針對部分股東轉增。 我們來假設一下, 1,父親為XX公司的股東,持股50%。XX公司的注冊資本為2000萬,盈餘公積500萬元,未分配利潤1500萬元,凈資產5000萬元。父親的初始投資成本為每股1元錢。 2,兒子意欲受讓父親所持XX公司的20%的股權。雙方約定的成交價格為1200萬元,即每股3元錢。 那麼 1,首先,兒子對XX公司進行增資,其中400萬折為股本,800計入資本公積。 2,接著,XX公司單獨對父親實施資本公積轉增,即父親持股數由1000萬股增至1800萬股。 3, 最後,XX公司向父親減資1200萬股。 4,最終效果:公司股本總額依然為2000萬元,父親持股比例將為30%,兒子持股30%,父親實際轉讓所得為1200萬元。 多說兩句: 1,就本思路的實質而言,核心思想是試圖將「財產轉讓所得」分解為「資本溢價轉增」和「公司減資」兩個要素,而前者是免稅的紅利所得,後者則屬於非應稅所得。 2,此種方式合理地規避了股權轉讓中的所得稅負擔,適用於個人。 3,操作步驟比較煩瑣,多次涉及公司股本總額的變化,實施周期必然相當長。 兒子可以通過反復運用以上方法,經過幾年時間最終全部取得父親的股權,而合法的避掉了稅。
㈡ 母女之間股權轉讓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只要是來股權轉讓,就要繳納個源人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的規定,股權轉讓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㈢ 父子間股權轉讓交稅嗎
可以平價轉讓的啊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專辦法(試行)》的公告屬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第十三條 (二)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可視為有正當理由,做平價轉讓
㈣ 直系親屬股權轉讓是否交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通過股權轉讓取得收入,應按「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份)(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採用本公告列舉的方法核定。
二、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5.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據此,如將股權無償轉讓給配偶,屬正當理由,股權轉讓沒有取得收入,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也為零。
㈤ 家庭成員之間股權相互轉讓需要繳稅嗎
轉讓股權是會產生股利的,會徵收利股紅個稅。
㈥ 父子間股權轉讓應該辦怎樣的手續,要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專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第屬一條規定,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依法核定。
所稱正當理由,指以下情形: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由此可見,父子之間無償轉讓股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然,不建議父親無償將股權轉讓給兒子。這樣兒子取得股權的成本是0,如果他以後再將股權轉讓給他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將很高。建議父親就按原股權投資額將股權轉讓給兒子,這樣父親此次股權轉讓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後兒子再轉讓股權也不會因取得股權成本是0而繳納更多的個人所得稅。
㈦ 親屬之間無償轉讓股權,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親屬之抄間無償轉讓股權是否征稅,需區分情形。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三條的規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無償轉讓股權,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除以上情形外的親屬之間股權轉讓,若申報的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其轉讓收入並計征個人所得稅。
㈧ 直系親屬股權轉讓需要交稅嗎
直系親屬間股權贈予不需要繳個稅。
根據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專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屬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規定,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採用本公告列舉的方法核定。上述「正當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公告明確界定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屬於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正當理由。如果轉讓方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低到「零」的程度,則構成直系親屬間股權無償轉讓或贈予,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接受捐贈的對象如為自然人,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而捐贈方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低到了「零」的程度,因此應該按照核定價格,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