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的侵犯孩子隱私權
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隱私,都不希望被別人發現,有些隱私並不是見不得人的東西,而是存放在心底最深的地方,不想拿出來跟別人分享。相信每個人都有隱私,尤其是青少年,這時候的孩子內心比較脆弱,對外界充滿了好奇,對異性感情懵懂,他們不希望這些被別人發現尤其是父母,又不想對別人講,就是就把這些寫在日記中變成了自己的隱私,但是家長為了時刻掌控孩子的思想,就是就動了他們的日記,無論家長的初衷是什麼,處於什麼原因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最後的記過都會導致他們內心受到傷害。
隱私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家長通過非正當渠道了解這些隱私,就好像把孩子脫光了扔到了大街上一樣,讓孩子變得手足無措,內心會有羞恥感,同時也會變得不再信任父母,並且對父母的這種行為感到厭惡。家長想要侵犯孩子隱私的時候請立刻住手,這樣做會讓孩子失去方向,想要了解孩子的內心想法,還有更好的方法,溝通代替偷窺,跟孩子和平相處,這樣孩子才能健康成長家庭才能更和睦。
❷ 父母侵犯未成年隱私權該怎麼辦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家長肯定不會告自己,法律執行過程對於保護未成年隱私幾乎沒有幫助。。忍辱負重的活著吧(T_T)
❸ 家長到底有沒有權侵犯孩子的隱私權
首先,我必須把你所稱的孩子限定為未成年人。
其次,根據我國法律版,未成年人在民事上是權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刑事和治安管理上屬於特殊對待群體,因此,未成年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必須受到來自家長、學校、社會各方面的教育。對父母而言,這同時是一種義務,道德和法律都要求他們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這種教育,必然會在某種程度上對未成年人一些自由形成干涉和妨礙,法律和道德在這個方面要求未成年人給予必要的容忍和接受。
所以,在為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和給予必要教育前提下,適當程度內家長可以侵犯孩子所謂「隱私權」。
❹ 未成年人隱私權受f父母侵害怎麼辦
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是法定的,不容侵犯的。可是,由於父母與孩子之間特殊的身份關系,法律同時也賦予了父母監護權,如果父母掌握不好分寸,這兩個權利之間就很容易發生沖突。
楊立新教授曾談及這個問題:在未成年人一方,享有隱私權,但是在另一方面,在父母的方面,由於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人,負有監護義務,因此,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管教的責任,也就據此有了知情權,有權知道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發育的有關情況。那麼,有時候父母了解一些未成年子女的隱私,也未必就構成侵害隱私權,而是正當行使知情權。
父母行使知情權,必須手段正當,不能採取非法手段。尤其是未成年子女身心發育尚沒有完成,還缺乏正當的判斷能力,如果父母處理的不好,就會對子女造成傷害,因此更應當注意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如果真的以此為案由訴到法院,單純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父母的行為對孩子沒有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後果的,只是造成孩子情緒低落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雙方取得諒解。
❺ 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受到侵犯
本人建議:
1.進行溝通,闡明事件是違法的。
2.溝通無果,立即起訴,以其侵犯您的通信內自由權要求監護人容賠償損失。
3.如果監護人還是如此,且有其他侵犯您權力的行為,可以請求,撤銷其監護人身份(本人不建議,但可以嚇嚇父母)
❻ 父母是否可以干涉未成年人隱私權
不可以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明文規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除自己外的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幹涉自己的隱私,無論是出於好意還是惡意~
❼ 如果不講道理的家長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隱私權怎麼辦 經常當著我面翻我的房間,而且翻得很亂,跟家長說
父母侵犯了你的隱私權,可以要求停止侵害
❽ 家長可以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權嗎
不可以的,但如果是10歲以下的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的.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有隱私權。
任何人不得未經允許干擾他人的私人空間 但是未成年人不能因為隱私權而阻撓父母進行正常的監督。 因為未成年人還沒有準確的分辨是非的能力 很多事情還需要父母來指導.
隱私權是人身權的一種 應該得到尊重, 但是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還不預備分辨是非觀的能力
所以家長是可以監督的,但是也要得到未成年人的容許下進行,但是沒有侵犯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規定:對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
作為家長,可以與孩子交流,讓孩子敞開心扉,自己說出內心的想法
作為孩子,也別時時搬出法律來壓人,天下父母的心願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過得比自己好,父母為了自己的孩子願意付出一切,但是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心理專家,教育專家(但愛是一樣的),特別是面對青春期叛逆心理的孩子,有的父母有些無措,可以理解的
父母孩子應學會換位思考
❾ 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權的事例
以下這些行為都屬於侵犯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採用暴力、脅迫、引誘等方式要求未成年人說出內心並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秘密:私自檢查未成年人的私人物品以窺探未成年人的...
案例一
我今年15歲,是一名初中三年級的學生,前不久,為了使同學們集中精力學習,班主任在班裡宣布了一條規定,凡本班同學的個人信件均應向班長報告主要內容,否則班長或班主任有權暫扣或開拆,違者將受到點名批評。我和其他許多同學雖很有意見,也知道班裡的規定是不合法的;
案例一
2007年12月27日晚間,國內一家影響很大的電視台在一則關於網路視聽的新聞里,出現了北京一名13歲在校女生張某接受采訪的鏡頭。該女生在接受采訪時說:「上次我上網查資料,突然彈出來一個網頁,很黃很暴力,我趕緊把它給關了。」張某的外貌和真實姓名均在新聞中公開。關於張某的視頻、圖片、惡搞漫畫、帖子此後開始在互聯網上泛濫。尤其是前面提到的《很黃很暴力》的帖子,自1月1日發出後,截至1月5日凌晨,跟帖達1200條。其中一個回帖中,有匿名人士把張某的出生年月、所在學校、平時成績以及所獲獎勵詳細公開,內容精確到張某的出生醫院名字。還有好事者,公布了一份某年的中小學生書法比賽名單,其中就有張某的名字。
隨著張某以及「很黃很暴力」這句話的流行,一些人開始關注,是誰侵犯了13歲少女的隱私權?
案例一
5歲的輝輝就讀於騰飛幼兒因,騰飛幼兒園將該園幼兒繪畫作品結集出版並公開發售,其中選釜了輝輝6幅作品。輝輝媽媽看到後。認為幼兒園應該支付稿酬。可是幼兒園園長解釋說:「你兒子才5歲,不享有著作權。況且你兒子的作品是在我園教師輔導下完成的。著作權應歸幼兒園。」
案例二
年僅4歲的玲玲活潑可愛,她所在的幼兒園為她拍攝了幾張照片,並將照片賣給了兒童玩具生產商張某,張某用玲玲的照片為玩具做形象宣傳。玲玲父母認為幼兒園侵害了女兒的肖像權,但幼兒園認為照片屬於幼兒園的作品,其行為不屬於侵權。
案例三
6歲的強強因爸爸被捕入獄而性格偏異,為了讓幼兒園配合教育好強強,強強媽媽將此事告訴了強強的帶班老師李某。誰料,李某對經常打人的強強十分討厭,不僅不配合強強媽媽教育強強,反而經常對強強冷嘲熱諷,並將強強爸爸入獄的事情告訴全班幼兒,致使全班幼兒疏遠強強,常說強強是個大壞蛋。強強性格由此變得更加偏異,患了嚴重的心理疾病
謝謝採納
❿ 父母侵犯了青少年的隱私權和自由權怎麼辦
按照抄法律規定,侵害襲未成年人隱私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在現實生活中,父母為了管教未成年人有時會侵犯到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但這種善意的侵權行為不可罰。一般情況下需要本人向父母講清道理,建立家庭相處原則。如果需要還可以請基層組織等出面干涉。
法律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第六十九條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