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有權利干涉成年子女的自由嗎
父母不會沒來由地干涉,要麼是你成天泡網吧,什麼事都不管不顧,影響到了正常的生活,那父母為了你好當然會干涉。
⑵ 孩子成年了父母為什麼還要那麼多管一個成年人去遠的地方就不行這樣以後還能做得了什麼事情
可憐天下父母心,兒行千里母擔憂啊!
有幾個父母不是把孩子掛在心裡的?
反過來,把父母掛在心裡的孩子就 不多了。
也許將來你有了孩子,才能理解父母心腸
⑶ 父母需要對成年子女負責嗎
那肯定是不需要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需要負責是法律規定的,但是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父母需要對成年子女負責,那不是教育,那是啃老。
首先,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成年子女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已經能夠獨自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對成年子女是沒有教育義務的。
成年子女應該有自己的生活包括經濟獨立、包括組建自己的家庭,如果你成年了,還需要父母對你的行為負責,那麼你就是一個失敗的人。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歡迎大家討論。
⑷ 成年後父母有權管理孩子的人身自由嗎
管理人身自由這話說的不對,有點限制人身自由的意思,孩子成年後不需要監護人了,父母對孩子的事業,情感,婚姻生活只能是建議,提醒,幫助而不是管理,強制,
⑸ 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父母還有撫養義務嗎
在法律上來說父母是沒有義務去撫養成年子女的,但是現在父母拿孩子嬌慣心疼孩子,管也是正常的
⑹ 孩子成年後,家長就不該管了嗎
當然應該管,孩子成年在父母眼中依舊是孩子,處理事情的經驗遠遠不如父母,父母的建議會給成年後的孩子很好的導向,俗話說「父母吃的鹽都比孩子吃的米飯都多」,沒有父母在孩子成年後的督促,孩子的事業交往和家庭相處都有可能處理不當,所以孩子成年後,家長更應該多加管教提醒!
⑺ 成年子女法律規定可以不要父母管教可以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第二十三條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專場所,有屬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而很多地方實施條例及辦法則將「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的范圍明確,其中包括游戲廳。婚姻法規定: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而撫養對象的未成年人,根據法律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父母故撫養義務到18周歲止。
⑻ 子女已成年 父母管不管
首先,題主是身為父母還是子女?
如果作為父母,我覺得就算不想管,也沒辦法不操心吧。只是該怎麼管的問題,管的方式。
如果作為子女,感覺自己成年了,就不需要父母管了。這種想法也對也不對。看你怎麼做。說對的呢,那就看你讓不讓父母放心了。你要是足夠好,足夠強大了,父母也就放心了。多順從父母,即使他們是錯的。至少他們的心不會錯。
⑼ 父母打成年孩子犯法嗎
孩子最害怕什麼?玩具丟失了?還是好吃的沒有了?都不是,孩子最擔心最害怕的都與父母有關,你們才是孩子心中最重要的。多看看孩子擔心的事,然後以後注意不要再犯,別再傷害了孩子的心。
爸爸媽媽吵架了
曾有一家兒童心理研究機構對3000餘名學齡兒童進行了一次心理狀況調查,其中有一條是「你最怕爸爸媽媽的是什麼」,回答得最多的是:「我最怕爸爸媽媽生氣,怕他們吵架」。
有一個答卷寫得很生動:「我最怕爸爸生氣,他生氣的樣子可凶啦!把媽媽都氣哭了,我嚇得像一隻小老鼠,心裡直撲騰,飯也吃不下去……」
爸爸媽媽又發脾氣了
孩子簡直像極了蠟筆小新,又在惡作劇了,當你都催了十遍他還是不動窩的時候,勞累了一天的父母往往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孩子吼了起來。
對孩子發脾氣,確實會讓孩子害怕。在恐懼中,孩子那些讓父母心煩的行為暫時看不見了。但他會怎麼樣呢?有這樣幾種可能:
乖乖地聽你指揮,你讓干什麼,就干什麼;
他被嚇呆了,愣在那兒不動;
大哭起來,不會再干你不希望他乾的事,也不去干你想讓他乾的事;
學著你的樣子,也發起火來,把你心愛的花瓶扔到了地上。
孩子對人的情緒是十分敏感的。因此,父母發脾氣,也一定會影響到孩子的行為和情緒。
但是,孩子還弄不清,父母為什麼發脾氣。也就是說,在很多父母發脾氣的時候,孩子雖然停止了父母所不期望的行為,但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向孩子發脾氣,但如果真的一不小心向孩子發了火,發完脾氣後,最好向孩子解釋清楚,孩子的問題到底是什麼,該怎麼做,同時還要通過行動讓孩子感受到你的關心和愛護。
可能的話,發脾氣前最好提出預警,如:「我都快忍不住要發火了,你能趕快……」,「今天我心情不好,你最好別……」。但是決不能因為發脾氣後的內疚,就放鬆對孩子的要求,該堅持的必須堅持。
在客人面前指責孩子
人來客往,親朋好友相聚,談論各自的孩子,常常成為重要話題之一。
很多父母喜歡在眾人面前揭自己孩子的短,似乎是在向別人訴苦,說自己教育這樣一個孩子多不容易。
但孰不知,自己只顧著吹毛求疵地指責他的短處,這無形中,讓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不行,沒人賞識他,例如學習不行,長相不行,交際不行,幹家務不行,讓家人為他受累,也覺得父母對自己不滿意,和父母逐步疏遠。
從以上七件孩子害怕父母做的事中不難看出,孩子心目中的好父母、好家庭,應該有友愛、輕松、寬容、民主和活潑的氣氛。相反,他們最頭痛的是氣氛冷淡、緊張、沉悶、專橫、毫無生氣的家庭。
⑽ 成年子女戶口為什麼不能遷回父母身邊
子女投靠父母也是要看情況的.
子女投靠父母條件及申請落戶條件:
1、子女不得超過十八周歲;
2、個人落戶申請。
3、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戶籍證明。
4、被投靠人單位證明及辦事處證明。
5、被投靠人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證明。
6、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