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結婚未生子退休了是否可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我1954年生2008年與現在老婆開結緡證2014年退休為什麼沒有領剄一次性獨生子女費
② 不到法定年齡結婚,到退休年齡不讓領獨生子女補注費嗎,有什麼文件說明
對於該種現象抄,自2011年各地都允許勞襲動仲裁機構受理。你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獨生子女證、結婚登記證、退休證,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單位發放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主張,你就會得到正義伸張,問題就解決了。
③ 離婚了,退休都未婚,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只要你有獨生子女光榮證及當年的審摳表就能領到獨生子女費,一生只生一個孩,與你再婚沒關系
④ 再婚後又離婚!退休後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所謂的獨生子女費,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享受對象應該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響應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夫妻。
而你退休後能否領取「獨生子女費」,關鍵在於以下幾點:
你省是否出台過「退休後能領獨生子女費」的政策。這個政策有些省市有,有的省市是沒有的。如果你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了第一個子女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你可在網上查閱你省2015年前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那上面可以為你是否能領取「獨生子女費」提供法律依據。
如果你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生育一個子女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即使你省有這個享受政策,也不再提供享受。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即使你符合前「1」,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需要說明:即使你在再婚後不再生育子女,而你的前配偶卻在再婚後生育子女的,你的「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夫妻」的身份也同時消失。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對相關政策的了解有所幫助。
⑤ 終生未婚未育的退休人員能否享受獨生子女費
國家對此沒有明確、統一的規定。有的地方以「國家不鼓勵不生育」為由,拒絕對終身未婚未育的退休人員給予補貼;但也有的地方對這種情況有比較人性化的政策和具體規定及實施辦法。下面是遼寧省的相關規定:
關於做好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從未就業人員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和終生未生養育子女夫妻計劃生育補助對象材料審核上報的通知
發布部門:二十里堡街道發布時間:2013-04-15 16:03:33瀏覽次數:1143
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市人口計生委《關於認真做好全市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失業退休人員計劃生育補助費發放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大人口發〔2008〕8號)和《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發放辦法的通知》(大金政辦發〔2009〕17號)文件精神,為落實好2013年二十里堡街道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從未就業人員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和終生未生養育家庭補助政策,現將審核上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1、戶籍為二十里堡街道的,企業失業(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失業,單位辦理退休的沒有)轉社會退休人員(已領取退休證的)或從未就業人員(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
2、金州新區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含部分失轉退、從未就業和農村的無子女家庭。
二、關於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計劃生育補助的審核上報
(一)享受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的補助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內的非農業戶口(極個別是農業戶口的企業失業退休的職工);
2.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因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導致失業(必須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或相關證明材料),1997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或在企業退休,後來企業關停並轉的;
4. 獨生子女父母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光榮證丟失可以查申請表,未辦光榮證的可以出證明);
5.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
6. 199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職工,退休工資中已含有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不再發放范圍內。
(二)發放標准
2003年3月31日以前退休,未享受補助費的,享受一次性1000元補助費;2003年4月1日後退休,未享受補助費的,享受一次性2000元補助費。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2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結婚證(離婚證);
5.醫療保險證;
6.退休證;
7. 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要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無合同書的,提供能證明與企業解除合同的證明材料也可以);在單位退休,未兌現補助費的需要單位或主管局出具未領取證明;
8. 屬於再婚夫妻或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規定的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如下證明:
(1)屬於喪偶或喪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醫療部門出具);
(2)屬於離婚或離婚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2004年4月以後離婚的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民事調解(判決)書》;
三、關於非農從未就業人員計劃生育補助的審核上報
(一)享受從未就業人員的補助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內的非農業人口(含失地失海的農業戶口);
2.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男滿60周歲(1953)、女滿55周歲(1958)的從未就業人員(街道、村或社區兩級出具的從未就業證明)——失地失海的農業戶口享受此項補助,不用出具從未就業證明;
4. 獨生子女父母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光榮證丟失可以查表,未辦光榮證的可以出證明);
5.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
(二)發放標准
在2003年3月31日(即男1943年3月31日、女1948年3月31日)以前達到法定年齡,享受一次性1000元補助費;在2003年4月1日以後達到法定年齡,享受一次性2000元補助費。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2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結婚證(離婚證);
5.醫療保險證;
6.街道、村(社區)二級出具的從未就業證明(街道級要由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蓋印);
7.屬於再婚夫妻或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規定的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如下證明:
(1)屬於喪偶或喪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醫療部門出具);
(2)屬於離婚或離婚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2004年4月以後離婚的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民事調解(判決)書》;
四、關於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夫妻計劃生育補助的審核上報
(一)享受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夫妻補助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內的(不受戶口性質限制);
2.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 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以退休證為准確認;從未就業人員和雙農的無子女家庭,以達到法定年齡為准確認。
4. 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
※※已享受 「五保」的,不享受此待遇。
(二)發放標准
享受一次性3000元/人的補助費;如果已享受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又符合此項政策,可以兼得。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2份);
3.結婚證(離婚證);
4. 鎮街、村居二級出具的未生養育子女的證明;
5.獨生子女死亡證明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醫療保險證;
7.退休證(或街道、村社區二級出具的從未就業證明);
8.屬於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要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無合同書的,提供能證明與企業解除合同的證明材料也可以);
9.屬於再婚夫妻或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規定的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如下證明:
(1)屬於喪偶或喪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醫療部門出具);
(2)屬於離婚或離婚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2004年4月以後離婚的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民事調解(判決)書》;
五、注意事項
1、失業轉社會退休、從未就業人員計劃生育補助與終生未生養育家庭計劃生育補助不可兼得。
2、享受「五保」的,不享受終生未生養育待遇。
3、如果是中直或省直企業,請在備注欄標注「中直或省直」。
4、在審核上報過程中,要按照實際情況如實上報,不得弄虛作假。
5、此三項補助為一次性補助,歷年已經領取過的,不再發放。如果在上報時已超過規定年齡,請務必和以前發放的明細核對,不得重復上報。
6、外省市遷入,在遷入時已退休或超齡的,不享受;本市其他縣市區遷入的,原戶籍地要出具未領取補助費的三級證明;區內各街遷移的,要由原戶籍地出具未領取補助費的二級證明。
7、再婚家庭,再婚後未再生育的,子女分開計算,各自享受各自的。(對終生未生養育的,再婚後未再生育,後來又離婚了,初婚一方的享受——即有婚史,未生育,可以享受)
8、做好2014年三項補助的摸底工作,准確率達95%,於7月1日上報到局政策法規統計處。
9、村、社區於8月7日將材料上報到街道,各街道於8月10日將材料上報到局政策法規統計處。
金州新區衛生與人口計生局
⑥ 離婚後未再婚未再育退休後可否領取獨生子女費
只要是獨生子女,有獨生子女證,就可以領取,和你離婚沒關系
⑦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⑧ 離婚後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離婚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方式:
獨生子女費是國家對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給予的生活上的補貼,孩子歸誰應該就由誰去領取。
夫妻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發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發放全部。單位聘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有單位按月發放一半。下崗未再就業職工由原單位發放。解除人事關系的職工,其獨生保健費由原單位發放到子女十四周歲止。勞動合同未到期的職工,單位提前解除關系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到合同期止。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或城鎮未從業.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單方領證的對象獨生子女保健費由持證人單位發放,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獨生子女費發放依據::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撫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撫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⑨ 離婚後再婚退休後還能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嗎
再婚後沒生孩子,且你的前任也沒再生。兩人的孩子沒有兄弟姐妹即可申請。要雙方出證明的。也不是一次性領的。按月給。去居委會 辦理。
⑩ 晩婚晩育,有獨生子女證,父母年紀大了,不到退休年齡的,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獨生子女費是每個月進行發放的。退休以後的是一次性補助有年齡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