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接受父母留下的遺產,需要繳稅嗎
目前我國未開始徵收遺產稅。
①中國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開征過遺產稅。新中國專成立後,1950年通過的《全屬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征的稅種之一,但限於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征。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1996年全國人大批准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
②目前中國還沒有正式開征遺產稅,只是將遺產稅列為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遺產稅與贈與稅可能會一起徵收。
③若父母尚未離世,接收父母房產贈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 父母的遺產要交稅嗎
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徵收契稅問題做專出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屬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
而稅總同時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不過我國現正考慮學外國徵收遺產稅,是討論研究階段
③ 父母的房子遺產傳給兒子遺產稅怎交
目前只有這些繼承需要交稅,還沒有開始徵收遺產稅。
要明白繼承還是贈與,二者定義不同。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父母在世時可選擇贈與。稅費會少一些。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繼承或贈與後出售的物業營業稅、個稅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1%
說明:繼承房產過戶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稅。
注意:營業稅、個稅的調檔:是指「上手房產證的登記時間或契稅完稅證的填發時間滿5年」。
④ 父母去世後的財產,也沒有遺囑,兒女可以不要上交國家嗎如果有遺囑留給兒女,可以上交國家嗎
父母去世後,沒有遺囑的,要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遺產,兒女繼承遺產後就對遺產版有了所有權權,可以處分遺產,想交給國家就交給國家,不想交給國家就不用交給國家。同理,留了遺囑留給兒女,那兒女當然可以以遺囑來繼承遺產,當然也可以把自己應該繼承的份額來上交國家。
⑤ 父母留給子女的遺產是怎麼分配的下一代也在內嗎
一、法定繼承適用法定繼承時,《繼承法》第10條、《繼承法》第13條,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1?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遺產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原則上應當均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遺囑繼承。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准;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