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贈予子女房產明確贈予一方,如何證明今後才有法律效益
1、父母贈與自己子女房房產可以有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是給自己內子女這一方就可容以了;
2、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❷ 新婚姻法中關於結婚後由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是如何規定的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
(2)父母贈與給子女單方擴展閱讀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❸ 父母財產私贈一方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以房產為例,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主要承擔的費用包括契稅、評估費、公證費及少量的過戶費用。
房產贈與,是指一方當事人自願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所擁有,對方當事人也願意接受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發生在親屬或朋友之間。除了配偶、子女之外的其他親人,都不能採用繼承的方式,只能選擇贈與或買賣過戶。
優勢:房屋產權人可以自主進行選擇,把房屋贈與任何一人。
劣勢:
受贈人出售此房時,將被徵收20%個稅。如果房產證年滿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徵個稅。
贈與是一種較為經濟的轉讓過戶方式。據了解,贈與方式主要承擔的費用包括契稅、評估費、公證費及少量的過戶費用。
其中,稅費收費標准為3%,房產評估費用按照階梯式收費,按房產評估價的0.01%~0.5%不等,公證費按照評估價的1%收取。
❹ 父母把房屋贈與子女單方,配偶有份嗎,公證書上
配偶沒有什麼關系。都公證過了,屬於個人財產
❺ 父母向已婚子女贈送現金,可以認定為單方所有嗎
如果有明確的約定,屬於個人財產,否則屬於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專和國婚姻法》
第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❻ 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給孩子的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贈與復協議為有效的可撤銷制合同,你岳父不可以拿著贈與協議要求分割房產。
①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②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因此贈與協議中既然只寫了你一個人的名字,未寫你妻子的名字,房子理當為你一人所有,非共同財產。
❼ 婚後一方父母贈予自己兒女單方房屋時手續怎樣辦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❽ 怎樣證明是父母贈與夫妻單方的財產
可以讓贈與人(父母)寫證明,是贈與一方的。
❾ 婚後父母購房贈與兒子單方,需要什麼步驟或法律程序
婚後父母購房贈與兒子單方,需要的程序是:
一、父母和兒子訂立贈與合同專
根據《中華屬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贈與人、贈與財產的名稱、房屋的坐落、面積等詳細事項。
二、對贈與合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三、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其贈與的財產,屬於受贈人的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