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一些家庭眾多子女為何都不想撫養父母
最直觀的原因就是大家都不想出這份撫養費用。
1、兄弟之間存在分歧
在農村,兩兄弟分家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在分家的過程中,分多了分少了都會讓大家覺得不公平,從而產生埋怨老人的想法。當這樣的分歧產生的時候,兩兄弟很有可能會反目成仇,而夾雜在中間的老人卻成為了最大的受害者。
同時,兒媳婦本身與公婆就沒有什麼血緣關系,所以在自私的驅使下這些兒媳婦也會教唆老人們的兒子拒絕對老人的贍養。
4、老人自身的原因
特別在一些農村家庭,老人偏袒兒子疏遠女兒或者是偏袒家裡的某一個子女,這種現象還是比較普遍的,比如自己傾盡所有的孝順父母,不單單是在父母面前不落好,父母還埋怨自己付出的太少。
其他姊妹,兄弟一分錢不給父母花,父母不但不嫌棄這些兄弟姐們,自己好不容易攢些錢還要分給他們,老人一碗水端不平。
B. 家庭子女贍養老人的糾紛官司怎麼打
這是民事訴訟,需要老人自己或委託他人到法院起訴。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上述規定是保護老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不履行法律後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後,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
1、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於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當父母不履行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撫養費的權利。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贍養費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系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C. 普通家庭獨生子女在外地上班的以後怎麼贍養老人
我來回抄答你的問題,你說的贍襲養老人問題已經是全社會的問題,那個特殊的年代造就了一大批獨生子女,還是這個特殊的時期造就了異地工作的大潮,同樣是這個時期讓很多人買不起房子,贍養老人基本上很難,國家已經考慮到這個層面了,所以現在有幾種對策,其一是,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對於老年人不管有沒有買保險,統一給予養老保險金,其二是,國家也加大養老院的建設,鼓勵民營養老院建立,以後大多數老年人都要進入養老機構養老,最後,實行廉租房制度,讓在外地上班的人能有自己的房子,也就能自己照顧父母了,希望可以幫到你。
D. 為什麼子女多的家庭,更容易出現不贍養老人的問題呢
我覺得有以下的原因:我們說養兒防老不僅是一個人未來的希望,也是一個人生命的延續。然而,在現代社會,有許多東西不支持老年人。期望人們70歲時有安全感,卻帶著自己的孩子上法庭,或者忍受孤獨,這實在是不可接受的。
老年人的心理。盡管老年人現在變得越來越獨立,他們也在努力創造自己豐富的生活,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對健康的焦慮、情緒的波動也會逐漸增加。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不容低估。所以這幾點就是為什麼子女多的家庭更容易出現不贍養老人的原因。以上僅是個人觀點。
E. 為什麼農村多子女家庭,不贍養老人的情況卻很多
因為很多農村的子女沒受過什麼高等教育,所以可能就沒什麼文化。農村裡干什麼事情都喜歡扎堆,好的事情進行扎堆不好的事情也進行扎堆。這不孝也出現了扎堆的現象。可能說有的地方嚴重,有的地方很少見。這種現象出現時間長了,可能導致當地的風氣變壞。時間長了,人們覺得不盡孝道就是一種很常見的現象。別人都這樣,沒有說什麼的,大家就覺得理所當然了。你不說我,我不說你。不盡孝道成為了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了。
也有可能是他們沒有那個經濟能力去贍養老人吧,這也是很常見的。農村相對於城市的教育水平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地方的孩子很多沒有上過學。俗話說「讀書明事理」,他們沒有接受過教育出現這種情況在所難免。還有最重要的家庭教育,父母出現對老人不好的,從小孩子就有這種意識。自己的孩子耳目濡染,所以出現不贍養老人的情況。
F. 多子女家庭如何贍養老人,求各位大神給點建議
屬於民事調解范圍,可由兄弟姐妹之間協商。可參考以下規定: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回二十條 經老答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G. 家庭贍養權
有。子女來對父母有法定贍養義自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終止。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子女對離婚的父母仍有贍養義務。《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H. 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撫養和贍養義務的規定有哪些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