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是重組家庭,雙方子女如何申報個稅贍養信息
你這種情況可以來按獨生子女享受源2000的扣除。
中新網1月9日的新聞《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再婚如何享受個稅專扣?稅務總局回應》中寫道,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系。
⑵ 父母離異四兄妹如何申報個稅
納稅人抄為非獨生子女襲,可以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最多2000),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具體分攤的方式:均攤、約定、指定分攤
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不變
⑶ 離異孩子滿三歲歸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撫養費的個稅約定好可填100%嗎,還是與撫養費比例有關
可以,
法律規定,你和孩子以及孩子母親雖然家庭解體,但是你們大人還是內孩子合法監護人,容對孩子承擔相應的撫養權和法定的權利義務。
任何一方,在決定孩子醫療,生活,學習,等決策時,需要雙方協議解決,一方不同意,可以找法院申請司法裁決,或是請街道居委會調解。
在女方執意要求你說的把孩子送往高消費學校就讀,你可以不承擔那一部分費用,而只需要承擔法律規定你需要承擔的費用,就可以。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⑷ 個人所得稅申報:對於離婚的父母,孩子由女方撫養的怎麼扣
根據目前的規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項目允許父母其中一方每月扣專1000元,或者父母屬親雙方每月各扣500元。對於離異的父母來說,可以通過協商的手段來分配抵扣額度,在一個年度內不可以變更。
補充說明
1、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項目中所指的父母包括親生父母和養父母;
2、未滿3歲的子女屬於嬰幼兒的撫養階段,不屬於教育階段,不可以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3、孩子在寒暑假期間,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會按照正常標准抵扣;
4、孩子在休學期間保留學籍,父母也可以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⑸ 新個稅,女方能用男方家父母報稅嗎
我國現行抄的個人所得稅徵收制度以個人收入為申報單位,並未考慮家庭因素,也未考慮整個家庭的收入構成,此次修正案草案依舊維持了這一規定。這讓目前越來越多的夫妻一方全職、「一人賺錢全家花」的家庭有些失望。
北京的李女士今年38歲,是一位全職太太。她的丈夫是一家企業高級管理層人員,家中有一女一子。大女兒出生後,李女士便辭職照顧孩子和家庭。實施二孩政策之後,她又有了第二個孩子。如今,女兒上一年級,兒子上幼兒園。辭職前,李女士是上市公司的財會人員,月薪兩萬元左右。作為曾經負責公司個稅申報的專業人士,她看了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後,覺得高興不起來。
⑹ 個人所得稅申報父母和子女扣除比例多少
個人所抄得稅申報父母和子女扣襲除比例多少?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⑺ 個稅登記,贍養父母親,離婚後只有一個孩子怎樣登記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內其親生父母、繼父母容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⑻ 個人所得稅夫妻雙方的父母各寫各的嗎
您好:
1、是的,個人所得稅夫妻雙方的父母各寫各的。
2、依據:第二十二條回納稅人贍養一位答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⑼ 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內重新組建容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你不是你母親的唯一法定贍養人,因為你母親離異前育有一女,也就是你姐姐,她同樣有贍養你母親的義務。因此,你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