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親生子女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B. 子女可以與父母斷絕關系嗎
這是不可能的.誰也無法將血緣關系斷絕,同時,也違背了倫理常規.
斷絕不了,父母沒有義務繼續撫養成年子女,完全可以拒絕給付
父母與子女是血緣關系,依法不可以斷絕。
C. 成年了,父母要與我斷絕父子關系,可以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回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答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綜上,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系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因為父母與孩子在法律上屬於親子關系,雙方都肩負於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即使是名義上脫離,也必須承擔法律上的這些義務。
D. 中國法律允許父母與成年子女斷絕關系嗎
父母與子女關系的建立有兩種,一是具有血緣關系,一種是通過撫養關系建立。
法律沒有規定具有血緣關系的父母與成年子女可以斷絕關系,收養關系可以斷絕父母與子女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因此,如果是純血緣關系,且生父母沒有送養子女,是不能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如果生父母送養,成年子女長大後,解除與養父母子女關系後,是否恢復原生父母的關系,可以協商確定。如果只是撫養的父母子女關系,撫養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解除關系。
E. 成年了可以跟父母斷絕關系嗎斷絕關系後還要贍養父母嗎
成年了,可以跟父母斷絕關系嗎?斷絕關系很還要贍養父母嗎?我覺得成年了,也專不可以屬跟父母斷絕關系,因為他是你的親生父母,他從小扶養你長大,你就是跟他斷絕了父母關系,以後還是要贍養他的,他扶養你小的時候,你就得贍養她,老的時候後,這是法定的義務
F. 親生父母可以和子女斷絕關系嗎
無法斷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回及相關的法律、 法規都沒答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對於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所以,無法與其親生父親解除父子(女)關系。
(6)子女成年後可以與父母斷絕關系嗎擴展閱讀:
1、自然血親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而有關脫離自然血親關系的聲明當然也是無的。
2、擬制血親
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關系。這種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系依法解除而終止。如收養關系解除後,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解除。
G. 未成年人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不可以。子女和父母之間的關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必須承擔撫養教育未內成年子女的義容務。子女行為不良、品行不端,父母應該好好教育,幫助他們改正。把子女趕出家門、將他們推向社會,沒有人對他們進行管教,只會讓他們越學越壞。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迫使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行為。父母放棄其監護職責,不履行法定義務,也是一種違法行為。